买房是人一辈子中最重要的三件事情之一,有过买房经历的小伙伴都知道,在挑选新房时,我们要考虑新房的地理位置、户型、采光、面积等各方面因素。试想如果高层楼房能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大露天阳台,估计这样的房子是最受业主欢迎的。因为住在商品房里面的人,最想拥有这么一个平台,夏天可以在上面吃着烧烤,喝着啤酒,冬天又可以很好的晾晒被子,平时还能种点花花草草陶冶情操。但前不久一个业主却因为这露天阳台头疼不已,下面小编带大家一起来看看是怎么回事。
欧大姐前不久看中了一套二手房,这套房子是在三楼上面,欧大姐觉得这套房子外面有一个面积很大的露天阳台,所以就直接买了下来。当时买房的时候,还多交了5000元的阳台使用费,开发商承诺阳台规3楼住户共同使用。本以为自己捡了个大便宜,可接下来的事情让欧大姐气愤急了。
欧大姐买了这套房子之后,没有急忙搬进去,这几天正打算把房子装修一下。那天欧大姐去看看房子,然后顺便看了下阳台,结果眼前的一幕让欧大姐惊讶不已。放眼望去,阳台上密密麻麻的全是空调外机,整个阳台被包裹得严严实实。除了有空调机还有水塔,地上一片狼藉,到处都是安装空调拆下来的纸箱木架。
看完这一幕,欧大姐气不打一处来,之前说得好好的,阳台是属于三楼的住户。可一段时间没过来,阳台上成现在这个样子。而对于这个情况,欧大姐觉得自己享有知情权,毕竟自己交了钱,但欧大姐表示,自己从来没有接到过任何通知。
随后记者对欧大姐的邻居进行了采访,邻居表示,这些空调是二楼租户安装的,那天工人上来装空调时,他们曾试图制止过,但是对方不予理睬,也拿他们没办法。邻居虽然想通知欧大姐,但是苦于没有联系方式。
那么装了这么多空调,这二楼到底是干什么的呢?记者采访后发现,原来二楼是属于商业,目前被租给了一位做火锅店的老板。随后,记者将欧大姐的意愿转达给商家。商家却理直气壮,他表示,自己看了《建筑法》的,从规定中可以知道,欧大姐说的那块大阳台本来就属于二楼所有,所以自己把空调装在那里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对此,欧大姐表示,一下装了这么多空调,如果同时工作起来,不仅噪音大,而且以后到了夏天,所有的空调同时排热气,这不就成了一个蒸笼了吗,自己还敢出门吗?最后双方协调未果,只好找到物业负责人。
对于这种情况,物业也表示让他们自己解决,毕竟物业没有执法权,自己也管不了。看到物业不作为,欧大姐只好联系了城管部门,让其对现场进行查看,结果城管也找不出拆掉的理由,他们觉得这20台空调不会对居民的生活造成影响。
对于欧大姐的遭遇,有网友表示:既然是公共的平台,那么商家自然有权安装空调。而且建筑法也有相关规定,只能怪开发商收了5000元公摊费却不出面解决问题。也有网友出谋划策,建议欧大姐在空调旁边砌墙,将热风挡住,这样就一下解决了。
对此,小编觉得:开发商在这件事情中应该承担起协调的责任,一方面欧大姐交纳了平台使用费,那么她对这个阳台就享有使用权,知情权。所以商家强行安装空调自然就侵犯了她的权益。而站在商家的角度,以《建筑法》为依据,既然平台属于二楼所有,那么该怎么使用,商家拥有决定权,这样看来双方都有理。所以,只有开发商和物业出面协调,一起制定一个完美解决的方案。比如前面网友说的砌一道墙的方法,毕竟事在人为,只怕不作为。
那么各位网友,你们对于欧大姐的遭遇有什么想说的呢?如果是你,你会如何处理呢?欢迎在下方留言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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