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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丰台区花乡草桥村集体租赁住房项目核准的批复京发改(核)[2018]376号
2018年10月10日
丰台区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草桥村集体土地租赁住房项目核准的请示》(京丰台发改[核]〔2018〕60号)收悉。根据《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乡村建设规划条件(一般建设工程)》(2017规[丰]乡条字0009号)、《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市规划国土丰预〔2017〕50号)等相关文件,经研究,同意北京草桥实业总公司建设丰台区花乡草桥村集体租赁住房项目。现就有关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丰台区花乡。具体用地范围由规划国土管理部门确定。
二、规划用地:规划总用地面积51286平方米,其中规划建设用地42909平方米,同步实施整理规划道路用地5398平方米,同步实施整理规划绿化用地2979平方米,具体规划用地指标由规划国土管理部门核定。
三、规划建设规模及内容:建筑控制规模为 105027 平方米(不含地下面积),建设内容为集体租赁住房及配套。具体建设规模指标由规划国土管理部门核定。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估算为 67018 万元,全部由北京草桥实业总公司筹措解决。
五、本项目为利用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项目,只能用于租赁,不得对外销售、不得转租。丰台区政府应加大对项目建设管理的指导和监督。
六、本批复有效期2年。在有效期内未办理年度投资计划或未取得延期批复的,逾期自动失效。
请据此办理有关手续。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10月5日
其实,在去年年底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就有列出了《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关于丰台区花乡草桥村地块集体租赁住房项目用地规划意见的函》
网站截图
内容如下
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关于丰台区花乡草桥村地块集体租赁住房项目用地规划意见的函
丰台区政府:
按照国土资源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方案>的通知》和我市《关于下达2017年利用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供地任务的通知》(京政字〔2017〕6号)的要求,为加快推进2017年我市利用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土地供应(以下简称“集体租赁住房”),经我委请示市政府同意,采取“集中研究、部门联审、打捆上报、同步公示”的程序,对2017年各区上报的拟实施集体租赁住房用地开展规划编制和调整工作。
对于贵区提出利用丰台区花乡草桥村地块建设集体租赁住房项目用地,经我委会同相关部门论证,并请示市政府同意,现将该项目有关规划意见回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利用丰台区花乡草桥村地块建设集体租赁住房。该地块位于丰台区花乡草桥村,东至武警部队,南至马草河,西至京沪高铁、京九线,北至规划道路。总用地面积约4.31公顷(以实际钉桩为准)。
二、原则同意该用地功能布局规划。各类建设用地规划控制指标为(以实际钉桩为准):其中F81(绿隔产业用地,建设集体租赁住房)面积约3.12公顷,容积率2.2-2.5,建筑控制高度36米,绿地率30%,建筑密度30%;A61(机构养老设施用地)面积约0.3公顷,容积率1.5,建筑控制高度18米,绿地率30%,建筑密度30%; A334(托幼用地)面积约0.4公顷,容积率0.8,建筑控制高度12米,绿地率30%,建筑密度40%;城市道路用地约0.49公顷;其他配套设施可不独立占地,应按照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配置。其他规划控制指标以“图则”为准。建设总量、用地性质、公共绿地总量及公共服务、市政交通等设施作为强制性内容,是建设和规划管理的依据,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
三、该地块用地性质为集体租赁住房,应按照城镇居住用地标准进行用途管制和实施,请丰台区政府进一步优化建筑设计方案,加强公共空间品质设计,注意与周边地块要素的协调。
四、请区政府进一步落实规划实施工作。
1.经市政府同意的项目规划调整方案是集体租赁住房用地建设和管理的依据,规划范围内的一切活动应符合规划要求。请你区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统筹外部市政、交通以及项目所涉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的建设时序,确保与项目同步实施。
2.对于该地块公示期间,有周边居民提出意见,请你区政府依法做好采信工作,切实维护各方权益,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和冲突,保障该地块顺利供应。
3.项目西北角靠近地铁十号线地下线,地铁线50米范围内如果有建设项目,需征求铁路部门意见。
4.由于靠近京沪高铁,请你区政府同步开展交通、环保、噪声、水资源等专项论证工作,落实项目用地涉及的土地利用规划校核和调整工作。
5.项目新增的建筑规模和人口规模在全区人、地、房整体减量任务台帐中统筹核算。
6.请你区政府统筹研究集体产业利益统筹分配机制,加强监督管理,切实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利益,协调好各集体经济组织的利益关系。
特此函复。
附件:花乡草桥村集体土地租赁住房项目调整后控规图3345附件
点击图片可见大图
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
2017年12月27日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规划委员会,新丰台整理,转载请注明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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