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公教师考试网】吉林省通化市近日发布最新招聘信息,招聘教师岗116人,招聘公告见以下内容: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和《通化市千名学子归巢计划》文件精神,通化市事业单位面向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通化市事业单位面向吉林大学(不含吉林大学珠海学院)、东北师范大学(不含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定向招聘工作人员297人。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2018年通化市事业单位招聘重点高校毕业生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1号)》。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本科、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87年10月17日—2000年10月17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2年10月17日—2000年10月17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2018年10月17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二)岗位条件。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2018年通化市事业单位招聘重点高校毕业生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1号)》)。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所在单位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在读的非2019年毕业生(2020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19年毕业生。同时,全日制在读的非2019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现役军人。
6.“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或者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办法
考生凭报名信息表参加考试。
时间:2018年10月17日9:00至10月19日16:30。
(二)资格审查及查询审查结果
时间:2018年10月17日9:00至10月19日16:30。
(三)现场确认
时间:10月23日进行现场确认。
地点:结构化面谈考生在吉林大学现场确认,地址:吉林大学前卫南区东荣会议中心。
说课答辩考生(含:通化市委党校试讲考生)在东北师范大学现场确认。地址:东北师范大学自由校区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5268号)。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考试的视为无效。
2.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或与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通报所在单位、学校。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3.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点为2018年10月份,即到2018年10月份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全日制在读期间不能视为工作经历进行累计计算)。其中,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4.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准确名称完全一致。
5.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招聘考试
(一)面试
面试形式和内容详见附件1。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6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并随时关注考务网站。
教师岗位说课、试讲教材详见附件3。
(二)总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如总成绩相同,进行加试确定体检人选(详见后续补充公告)。
五、体检与考察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考务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日。
七、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往届生办理聘用手续后直接到岗,2019年应届生根据面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选,发放“预录取通知书”。考生正式毕业后,按规定进行体检、考察、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如考生自愿放弃拟录用资格,从报考同一岗位及格线以上人选中,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优惠政策
对招聘的毕业生,实行5年服务期(含试用期),享受以下优惠政策,具体事宜以签订的服务协议为准。
(一)给予住房补贴。对招聘的博士研究生、“985”“211”工程院校硕士研究生和清华北大本科毕业生,确需提供住房的,可连续5年分别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800元的住房补贴,每工作满一年发放一次;5年服务期内,以本人身份在我市购房的,凭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一次性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购房补贴。其他“985”“211”工程院校本科生可连续5年给予每人每月600元的住房补贴,每工作满一年发放一次。
(二)优化岗位待遇。对招聘的硕士、博士研究生,管理岗位分别按副科级、正科级核定工资待遇、缴纳社会保险;专业技术岗位按照相应职称聘任。获得硕士学位的可先行聘用在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获得博士学位的可先行聘用在专业技术十级岗位。
(三)统一管理重点培养。被录取的考生,到岗工作后综合表现优秀、发展潜力大的,由市、县(市、区)组织部门纳入后备干部队伍管理,采取选派到基层一线或抽调中心工作等方式进行培养锻炼。符合提拔、调任条件的,可优先考虑提拔或调任到公务员岗位。
通化市(含各县、市、区、梅河口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如有报考,不享受优惠政策。
此公告由通化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8年通化市事业单位招聘重点高校毕业生公告(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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