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是一部中国古代社会的百科全书,其中自然也反映了古代,尤其是继承权的具体情况。清代的继承权主要可分为身份继承和财产继承,身份继承包括爵职承袭和宗祧承继。
爵职继承,指的是是爵号继承,又叫荫袭。继承者当然都是男性,首先是儿子,没有儿子,便是兄弟,没有兄弟,只能由侄儿承袭。但是一般来说爵位均为降级世袭,即子嗣承袭父爵要降一级,直至袭尽为止。
《红楼梦》中,宁国公的官由长子贾代化承袭,这是第二代,贾代化的官因为长子死了,由次子贾敬承袭,这是第三代,第四代由贾珍承袭。荣国公死后,由贾代善承袭,也就是贾母的丈夫,然后由长子贾赦承袭爵位。
而林黛玉的父亲林如海,书中也有介绍,也是出自世袭之家,只不过到了林如海这一代爵位袭完了。林如海的祖辈,也曾袭过列侯,到林如海,已经历经五世,他们家原本只能承袭三世,但是“因当今隆恩盛德,远迈前代,额外加恩,至如海之父,又袭了一代”,到了林如海,便没有这等好事了,只好“从科第出身”。
说完了爵职承袭,再来看宗祧承继。这种继承方式和中国古代一以贯之的家本位思想很有关系,家族中的嫡长子肩负着传宗接代的使命,不能断了香火,就是要承继宗承继祖先的宗族和祭祀祖先的权利、义务。
《红楼梦》第五十三回“宁国府除夕祭宗祠”中也提到了与此相关的情况,这一天贾母要祭拜先祖,贾府中人“分昭穆排班立定”,由“贾敬主祭,贾赦陪祭,贾珍献爵,贾琏贾琮献帛,宝玉捧香,贾菖贾菱展拜毯,守焚池”。宁国公是长房,宁国公去世,由其长子贾敬主持家族祭祀祖先的活动。
再有,就是财产继承,这种方式是大家最为熟悉的,我也不再多说,唯一需要注意的是女儿的财产继承权。唐代以前没有对女儿继承权的明确规定,唐代《开元令·户令》则规定如果一家中父亲亡故,且户绝(即无男性继承人),那么财产归其女儿,若无女儿,则归其父系亲近的兄弟、子侄等。唐律并没有限制女儿是否是在室女,即未嫁女。
宋律则对女儿做出了未嫁、出嫁和归宗的区别,如果是未嫁的女儿,可以获得全部财产,如果是归宗女儿,那么她可得到家产的一半,另一半则归国家所有,如果出嫁的女儿,她们得到三分之一,但是,如果家中还有未嫁或者归宗的姊妹,那她就不能继承任何财产。
与《红楼梦》相近的时代,是明清。《大明会典》规定:“凡户绝财产,果无同宗应继之者,所生亲女承分,无女者入官”,即所有亲生女儿,无论是否出嫁,都有同样权利获得绝户财产。而清律中规定“户绝,财产果无同宗应继之人,所有亲女承受”。可见,女儿的财产继承权,一直都是有条件的,而不是当然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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