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在交房的时候,首相的工序就是要业主先验房了,确定房子没问题之后才签字验收。如果说在验房的时候发现各种问题,业主是有权利拒绝开发商交付的,同时相应的义务,业主是可以拒绝履行。如果物业和开发商要强行的让业主交物业费什么的,业主是有权利维权的。
徐先生贷了400多万买了一套别墅,本来想着是尽快装修入住的,结果在验房的时候发现了房子有25处问题,徐先生说这25处问题,开发商也只处理了一部分,所以就拒绝了收房。想着开发商给徐先生造成了损失,没有任何补偿不说,竟然还要徐先生交物业费,对于开发商这样的做法,徐先生不能接受,未收房凭啥要交物业费。
徐先生说自己发现的问题主要是,两个卫生间没有排气口,玻璃有部分破损,负一层和三楼漏水严重,厨房的插座没电,部分外墙开裂。徐先生说自己把这些问题全部都写了下来,也交给了物业和开发商。徐先生说开发商彻底把这些问题解决了,自己就会收房,可是开发商后期的处理然他特别的无奈。
徐先生说自己把问题上报给开发商的时候,当时正好赶上过年,工人都回家了,然后自己就一直在等,等到今年三月份的时候再次找到开发商,当时开发商说现在工人都很忙,都在工地上做工,没时间处理这些问题。就这样一直拖,从去年年底拖到现在一共八个月时间了开发商都没一个处理意见。
徐先生说有些地方漏水严重,墙壁都长毛了。房屋的维修工作一拖再拖,徐先生也就迟迟没有办理交房手续,直到上周,让徐先生更加生气的事情发生了。徐先生说自己实在是等不了,只能找开发商收房。结果开发商说要自己从去年12月份开始交物业费。当初没有完成收房,却要按期交物业费,徐先生认为这笔钱收得很不合理。
对此,开发商方面回复是因为当时房子的玻璃出现了破损,找玻璃厂家更换玻璃的时候,对方迟迟没有更换,拖延了三个月的时间,所以玻璃厂会负责三个月的物业费,徐先生个人要负担四到五个月的物业费。对于开发商这样的回复,徐先生说自己有异议,因为这和自己根本没任何关系,玻璃厂家又不是自己找的。所以物业费自己是肯定不会承担的。
经过多次的协商,开发商方面的态度始终很坚决,对于费用的收取,徐先生拿出了购房合同,合同上面写到实际交付之日的物业费,由物业受卖人承担,如果甲方与相关物业受卖人因房屋质量问题,对交付日期存在争议,或在短时间内无法达成书面协议的前提下,自通知交付之日起,至确定交付之日止的物业费,由甲方承担,确定交付之日起的物业费,由受卖人承担。通俗的说就是在这段争议的时间内,物业费是应该由开发商来负责的。业主出物业费的时间是由业主收房之日开始算。
关于物业费的问题,开发商的领导给徐先生说的是,物业费是因为房屋在没有产生重大的质量问题的前提下,是需要你从接收房子那天起,就是说从房子贷款下来的那天起,就需要交纳物业费的。但是房子的维修时间确实过长,已经牵扯到八个月的时间了,开发商会根据实际的情况去公司开会来决定这个事。
最后徐先生也表示物业费是不应该自己承担的,而且房子确实存在质量上的问题,到现在开发商都还没维修结束,个人的意愿就是物业费由开发商来承担,如果开发商不承担,那就只能由物业公司来承担,跟购房方是没有任何关系的。
这件事说起来确实不应该徐先生承担物业费,交房的时候房子存在问题,业主是有权拒绝收房的,没有签字,房子就不是自己的。任何的费用都不应该业主承担,只有开发商和物业公司承担才是合理的。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