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九九消寒
日前,有媒体调查发现,由冯小刚担任经理的霍尔果斯美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霍尔果斯美拉)工商资料中出现清算信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公司解散,依法应当清算,成立清算组意味着公司已经开启了注销流程。
其实早在今年7月19日,霍尔果斯美拉就已宣布将以自行清算的方式申请注销。据了解,这已经是冯小刚今年注销的第三家公司(今年1月18日,北京冯氏文化经纪有限公司由决议解散注销,3月2日,北京冯氏智取广告有限公司注销),而它同时也是霍尔果斯规范整顿企业注册行为以来计划逃离的第N家公司。
政策一收,影企就走 霍尔果斯的脆弱与反思
据了解,在霍尔果斯美拉注销前后,演员赵文卓和张丹露全资持股的霍尔果斯万奇影视传媒有限公司、霍尔果斯天翔影视传媒有限公司、嘉博文化持股20%的霍尔果斯大乐影视传媒有限公司等等也都纷纷宣布了注销。
从注册到注销,这些影视公司因霍尔果斯“5免5减半”的特殊政策而得以减免的税额不可胜计。统计显示,每年至少有200家企业各自向霍尔果斯注册的子公司转移2000万元以上利润,仅一年时间,霍尔果斯一地就有40亿税收流失。
但另一组数据显示,在霍尔果斯只“挂名”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而不进行实际经营的企业占比达98%,有的注册地址上有近千家公司,而实体(实业)型企业仅占2%。
避税是唯一目的,以影视公司为代表的这些企业能带给霍尔果斯的除了可有可无的空壳公司,别无其他。
但这不能怪企业无情,作为霍尔果斯,从一开始就该知道,影视这类社会资源依赖型产业绝不可能在遥远的边疆口岸真正落户经营。霍尔果斯之所以不加臻选地允许各类企业大规模注册,恐怕也只是为了营造一种产业繁荣的表象。这样无视资源基础的盲目招揽,最终只能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不以单一的税收优惠吸引 多维度鼓励更受影视公司青睐
可以肯定的是,未来霍尔果斯这片“税收最后的洼地”不会再向影视公司敞开大门。不过庆幸的是,除了霍尔果斯,全国还有很多致力于扶持影视产业发展的地区,它们中的大部分都集中在东部沿海省份,如浙江东阳、江苏无锡、广东佛山、山东临淄等等。
影视产品极为依赖市场反馈,对市场的了解程度往往决定着一部作品的生存空间。对创作人员来说,观察受众人群、沟通视频平台、参与同行及业内的各种交流活动等等,都是了解行业,了解市场的渠道。而这些资源往往都集中在北上广以及东部沿海城市。同时,这些地区发达的交通条件也最大程度上节约了大家的时间成本。
这些地区吸引影视公司的手法多数不是单一的减免税收,更辅以各种补贴、作品奖励政策。
比如浙江东阳横店镇的产业实验区,就设有“影视文化企业从入区之年起可享受文化产业发展专项基金奖励十年”这类基金奖励政策,除此以外,还有上市融资鼓励、多类影视贡献鼓励等。
广东省佛山市的吸引政策则更为全面,包含制作费补助、投资奖励、财政贡献奖励、发展奖励、股份改造鼓励、挂牌上市鼓励、租房补助、多类影视贡献奖等你可以想到的方方面面,奖励力度也很吸引人。
比如在投资奖励一项里,对符合影视产业发展要求,单个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总额1000万元以上的,经第三方审计,可按当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的5%给予奖励。单个项目累计奖励总额最高可达500万元。
这些地区的优惠政策普遍都设有影视贡献奖,加上针对营业额而定的发展奖励,对于影视公司生产优秀作品都起到了有效的鼓励作用。
而诸如福建石狮市“‘以当地为主要拍摄地’还能额外拿到项目补助”的这一类产业挂钩规定,也一定程度了促进了当地的经济发展。
这些更为全面的优惠政策真正将影视纳入了当地的产业发展范畴,比起单纯的税收优惠,这些政策更有利于影视公司的成长,对于当地的产业发展来说,也更具有长远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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