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财经《经济信息联播》)9月27日,上海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工作的实施意见》并将在今年的10月8日起实施。根据《意见》,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扩大保障人群范围,将向非上海户籍常住人口开放申请资格。同时,上海将进一步加大保障房源供应,不影响本市户籍居民的申请。
据报道,四季度起,上海将启动第七批次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的申请供应。在新一轮的申请中,保障范围将首次扩展到非户籍常住居民。申请条件包括: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达到规定标准分值120分、已婚、在本市无住房、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5年、符合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收入和财产准入标准等6条。
本次扩围聚焦在上海创业、稳定就业的,长期为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的新市民。供应将采取计划单列、总量控制、以供定需、轮候供应方式操作。
上海市房地产科学研究院 副院长 严荣:是在进一步增加供应的基础上进行扩展,因而不会影响本市户籍居民申请共有产权保障住房。 上海年内将选取部分具备条件的区开展非户籍居民家庭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供应先行试点。待评估完善后,适时在全市范围内推开。
(本文编辑:杨茵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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