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女孩同寝三年,合租三月关系闹僵,女孩:我不是她保姆!
不小心回忆起了大学时光,不知道大家是一种什么样的心情呢?在步入社会后,经历了职场上的勾心斗角,尔虞我诈,身心俱疲后,恐怕没有人不对那段逝去的岁月感到留恋,回忆起这段时光总会让人感慨良多,尤其是同寝室的人和事。
有人说大学毕业后,同学之间尽量不要一起共事,就像《中国合伙人》电影中所演绎的一样,本是三个亲密无间的大学同学,最后在经历生活和事业的波折后走向分离,昔日的那些情义消耗殆尽。的确,在面对生活这个大课题面前,很多感情经不起考验。不过现实生活中奇葩的人和事太多了,如果遇到一个邋遢的室友,估计没人会坚持跟她做朋友吧。
画面中的男子小翁说,他的女友小陶今年大三,正在实习阶段,由于需要找实习单位,女友想在外面租房子住。而小陶同寝室的另一个女孩小吴,也是这种情况,两个女孩一拍即合,决定合租房子。找到合适的房子后,小吴就用身份证和房东签了合同,租金是每月3200元钱,租期是一年。
可是住了不到三个月的时间,小翁和女友都受不了小吴了。在租房期间,小翁会经常去找女友,他觉得小吴的生活习惯不太好。小吴经常点外卖,吃了五六带的垃圾都不知道扔出去,直接放在厨房案台上。小吴还经常抽烟,烟头随意丢弃,灶台上甚至锅里都有,买来的食物都发黑,生了虫子也不去清理。这让小翁和女友都十分反感。
小陶说,虽然之前在一个寝室住了三年,但是那个时候毕竟人多,小吴没像现在这个样子,起初想着大家都是同学,相互帮助一下也是应该的。不过时间久了小陶也开始烦了,“我是她的室友,不是她的保姆啊!”
一起住了两个多月后,小汪和女友准备搬走,跟小吴谈了两次,不过小吴没同意,她觉得当初说的是租一年,现在你要走房租该怎么办?小汪的意思是,女友还有17天的剩余时间,这十几天的费用和一个月的押金都不要了,也算是对小吴的补偿,接下来小吴可以将合租房屋的信息挂在网上,另找一个伙伴一起租房。
前不久的一天,在晚上十点的时候小翁女友搬走了,走的时候遗落了她的化妆箱,里面有一些耳环,饰品,以及六七只名牌口红,价值2500元左右。小翁随即打电话问小吴是不是将化妆箱遗落在出租屋了,而小吴却说没有见到。没过几天,小翁却在网上看到小吴在出售化妆品,跟女友的化妆品很像。小翁明白是小吴故意为之,于是到派出所报案。
小吴来到派出所后,承认了是自己拿走的东西,但是不愿归远,要求给她1600。小吴说,现在自己临时找不到合租人,交不了房租被房东催着搬走,而违约后一个月的押金不退,这样自己就损失了1600元。合租的时候自己的朋友经常会来,没来得及收拾房屋确实不对,但是离交房租的时间还有两天,他们就急着走,拉都拉不住,这让自己很被动。至于化妆箱的事情,小吴表示是有看到的,但是当时问了他们说“全部扔掉”,所以自己就处理了。
小陶说,两人一起住了三年,怎么说也是有感情的,现在闹成这样以后都不会联系了。而小吴答应将化妆箱寄还回去,也希望他们不要再打扰自己了。
闹成现在的结局恐怕是两个女孩都不愿看到的,不过事情的起因很明白,如果不是自己太邋遢,又怎么会让人反感呢?大家在一起生活可以相互照顾,相互帮助,但是不能将对方的善良看成理所应当,维护公共卫生,需要两人共同付出,人家是你的室友,不是保姆。对此,大家是怎么看待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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