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省属企业推动“云品”走出去和开拓“绿色食品牌”目标市场,提高“云品”市场占有率,促进“云品”生产和流通企业转型升级,日前,云南省商务厅、云南省财政厅联合发布了关于申报云品连锁专卖店项目奖补资金的通知,拟对在全国大城市开设“云品”连锁专卖店项目进行适当奖补。
通知明确,支持企业按照《“云品”连锁专卖店试点建设工作方案》,在全国大城市新设“云品”连锁专卖店,推广“云品”及云南绿色食品。对2017年12月以后开工建设、2018年11月之前完成建设并投入运营的“云品”连锁专卖店,所发生的经营场所租赁、经营场所装饰、信息化改造、经营模式创新、“云品”及“绿色食品牌”产品招商、品牌宣传等费用,按照不超过投入的50%予以奖补,国内单店奖补资金不超20万元,境外单店奖补资金不超40万元,奖补资金总规模不超200万元。
具体申报条件包括:申报主体须为省属企业(不含省国资委参股企业);在省外新设的“云品”连锁专卖店不低于两家,且使用统一名称、统一标识标牌、统一外观主体颜色、统一装饰风格;“云品”连锁专卖店采取市场化运作,可为省属企业自建独立经营或联合其他主体合作经营;单个“云品”连锁专卖店经营面积须达到50㎡以上。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需提交下列材料:“云品”连锁专卖店建设项目补助资金申请报告;“云品”连锁专卖店项目建设及运营基本情况、项目投资情况、项目建设所产生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提供“云品”连锁专卖店建设相关费用清单和财务票据、经营场所租赁(购买)合同、费用支付凭证等,并由法人签字盖章;项目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已完成“三证合一”登记手续的企业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复印件);经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的承诺书;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于2018年9月24日前分别报送省商务厅、省财政厅。此外,申报主体应在9月21日前登录“云南省财政资金支持市场主体综合服务平台”进行在线申报。
据介绍,该举措是我省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的意见,认真落实省人民政府“着力打造云南品牌、推动特色产业发展”的要求,落实“消费升级行动计划”,增强“云品”连锁专卖店对“云品”和“绿色食品牌”市场开拓基础支撑作用的积极作为。省商务厅将委托中介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及资金奖补额度在云南省财政资金支持市场主体综合服务平台和省商务厅网站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省财政厅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将奖补资金拨付至项目申报主体。
记者 孔垂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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