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上午,安徽合肥北二环嘉山路,执勤交警查纠一辆违法驶入机动车道的三轮车。不料车主竟然将车辆反锁拒不服从民警指令,交警请示上级并多次口头警告无效后,强行破窗!
三轮车主仍然拒不服从民警执法,并趁机以工具戳伤辅警的方式暴力抗法,现场交警再三口头警告,无效,遂依法使用催泪喷射器将抗法男子控制。
合肥庐阳交警大队这名同仁拦停违法车辆后,车主紧锁车门。
民警打开执法记录仪、发出口头警告:“我警告你现在开门,不开门我马上破窗!”
紧接着又向违法行为人表明身份:“交警庐阳大队我姓林,警号6124,现在我在执法,如果再不开门我将采取破窗措施对你的车辆进行查扣;”
违法行为人:“可以....”
民警:“我现在再问你一遍,开不开门?”
违法行为人:“不开!”
民警没有再废话,果断用甩棍实施破窗,破窗后紧接着继续口头制止:“服从命令,停止反抗,否则对你采取进一步措施!”
违法行为人念念叨叨,但仍然拒绝服从民警执法;
违法行为人持工具戳伤辅警手背,民警武力升级使用催泪喷剂,再次发出口头警告...
警告无效再次使用警械,向违法行为人喷射辣椒水后继续口头制止:“服从我的命令,我为你的眼睛进行清洗,如果再不下车,我会对你再次使用催泪喷射剂!”
整个执法过程,民警始终思路清晰,口齿清楚,看似简单平常,实则功力十足!表明身份,告知程序,口头警告及语言制止贯穿整个执法过程,使用警械果断及时,充分显示了该名交警的训练水平和法律素养。
最终成功将违法行为人控制带离。
与众多网上热传的众多“教科书”式执法相比,合肥庐阳公安分局办案单位,对男子驾三轮违法驶入机动车道,继而阻碍执法、最终采取暴力手段戳伤辅警的行为定性极为准确:涉嫌妨害公务罪,依法刑事拘留。
作者:种花搬运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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