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医疗保障局视频会议部署,今年12月10日前要完成社会保险费和第一批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交接工作,自2019年1月1日起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各项社会保险费和先行划转的非税收入。
社会保险征收体制改革深入推进
1、先合并国税地税机构再接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
2、明确从2019年1月1日起,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3、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合理确定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到税务部门的范围,对依法保留、适宜划转的非税收入项目成熟一批划转一批,逐步推进。
4、增强政策透明度和执法统一性,统一税收、社会保险费、非税收入征管服务标准。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强调,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到税务部门,是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促进政府职能转变、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国家治理水平、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这一改革将有利于为提高社会保险费统筹层次奠定良好基础,有利于为研究推进适时完善缴费比率和推进非税收入法治化进程奠定良好基础,有利于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和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奠定良好基础。
结束社保费“分征”局面,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以前各地社保费的征收机构全国并不一致,有的地方是由税务部门来征收,有的是由社保部门来征收。也就是说,全国存在两个部门征收的局面。而这一局面的形成有其历史和政策原因。
根据国务院1999年出台的《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社会保险费的征收机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可以由税务机关征收,也可以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
2011年正式实施的《社会保险法》依然没有明确规定社保费的统一征收机构,只笼统提出,“社会保险费实行统一征收,实施步骤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全国范围内形成了社保机构全责征收、税务机关全责征收、双部门征收等多种征收模式。据统计,截至2017年底,全国有24个省区市税务部门不同程度参与了社保费征收,征收额已占到全国社保费总收入的43.3%。
为解决两部门征收问题,2017年国务院委托中国社科院成立专家组,对我国社保费征缴体制开展综合评估。专家组的主要结论是:税务部门征收社保费和非税收入,能实施税费协同管理,具有效率更高、成本更低、执法更规范的专业优势。同时,将社保部门及其经办机构从繁重的征收任务中解脱出来,能够更加聚焦主业,集中精力把参保扩面、参保登记、权益记录、待遇发放等工作做得更好。
今年2月份,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明确,“为提高社会保险资金征管效率,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同时,国务院明确,各省人民政府担负本地区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责划转的主体责任。目前,海南、西藏、陕西、大连等14省区市召开了动员部署会议;广东、广西、青岛等6省区市政府印发了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实施意见和征管交接方案。
社保征收机构改革后,征收标准负担水平不变
9月6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目前全国养老金累计结余较多,可以确保按时足额发放,在社保征收机构改革到位前,各地要一律保持现有征收政策不变,同时抓紧研究适当降低社保费率,确保总体上不增加企业负担,以激发市场活力,引导社会预期向好。在政策不变的前提下,征收标准和负担水平不会出现变化,缴费负担不会因为由税务部门征收而增加。税务部门主要是通过依法堵漏增收,实现社保费收入可持续增长。
实际上,从已经由税务部门不同程度征收社保费的省份中也可看出,社保费征收职责划转后均为合理增长。以河南为例,2017年划转税务部门征收当年,企业职工5项社保费收入增长13.27%,可比口径增长约14%。其中,有8个百分点是因为工资自然增长,只有约6个百分点是税务部门依法堵漏增收和配合人社部门参保扩面带来的增长。
在税务部门全责征收地区,如辽宁、黑龙江、福建、厦门、广东近5年平均增长率分别为7.47%、6.23%、12.90%、12.60%、12.48%,征收工作总体都较为平稳,未出现企业负担大幅增加的情况。总体上看,税务部门征收社保费的地区,费基逐年做实、费率稳中有降、收入平稳增长。
统筹考虑征管优化与减税降费'
自2015年以来,我国先后4次降低社保费率,总体社保费率从41%降到37.25%,减少企业成本约3150亿元。今年,人社部、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继续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自今年5月1日起,继续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但是,目前社会保险的名义费率还是偏高,不少企业感到负担偏重。
与此同时,由于我国社会保险缴费制度强制性不足,一些企业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意识较差,导致社会保险征收率偏低,实际费率与名义费率存在一定差距。
为此,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后,征管能力和征管效率提升,有利于为整体降低费率争取更大空间,促进降低社保费率。从这个角度看,对于依法缴费的企业来说,由税务部门征收后,社保费负担会逐步合理下降。
8月20日举行的税务总局等5部门联合会议指出,“通过改革,构建起职责清晰、流程顺畅、征管规范、协作有力、便民高效的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缴体制机制,将有利于为提高社会保险费统筹层次奠定良好基础,有利于为研究推进适时完善缴费比率和推进非税收入法治化进程奠定良好基础”。9月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次强调“抓紧研究适当降低社保费率”,说明了国家对优化征管与减税降费的统筹考虑与推进。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