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曾经大火的《太子妃升职记》,相信不少人还记忆深刻,而作为《太子妃》首要播放平台的乐视网也赚取了不少利益。
然而现在各大网络播放平台争相竞起,乐视网的发展也是每况愈下,一首《凉凉》送给乐视网……
不久之前,乐视网公布了解决债务问题的最新进展,以债权收购、资产处置的方式为主,解决规模约67亿左右的债务。
那什么是债权收购呢?
咳咳,以下是重点内容,来闪执行小课堂听讲的小伙伴们小本本拿出来记好了啊~
债权收购,是指合同债权人将其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债权收购分为全部收购和部分收购。
还是你家隔壁的小王,你借了他500元,而小王的弟弟收购了小王的债权,那么你只需要将钱还给小王的弟弟就可以。又或者,小王的弟弟收购了小王一半的债权,那么你只需要将500元按照规定比例换给两个人就可以。
虽然现在可以进行债权收购,但并不是所有债权都可以被收购,那么让闪执行带大家来看看,有哪些债权是不能被收购的呢?
1、当事人约定不得收购的债权
要求这种约定须在收购之前订立,否则,该约定无效。且该约定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如果债权人违反双方禁止转让的约定,将债权转让给善意第三人,善意第三人可取得该债权。
2、依合同性质不得收购的债权
这类债权要么与债权人的人身有不可分割的关系,要么基于债权人与债务人间的信任关系产生,如扶养请求权、雇主对于雇员、委托人对于代理人的债权、不作为债权等。对这类债权收购,应按无效处理。
3、法律规定不得收购的债权
国家以法律禁止收购的,违反禁止性规定的,合同当然无效。在我国禁止收购债权多以行政规章形式出现,如下列资产不得对外公开转让:
(1)债务人或担保人为国家机关的不良债权;
(2)经国务院批准列入全国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计划的国有企业债权;
(3)国防、军工等涉及国家安全和敏感信息的债权以及其他限制转让的债权。
由于很多人对债权收购并没有很明确的概念,所以不免会吃亏上当,在闪执行8月接到的案件中,就为客户解决了应收款清收、债权收购等的项目问题,并顺利追回1300多万的款项。
案件受理通知书
1
电子回单
2
在公司进行资产管理时由于收购中的问题,也伴随着诸多矛盾,涉及自身利益,每个公司与企业都对此十分关注。在债权的转让、收购中,也存在限制性条款。
根据《合同法》第79条的规定,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合同,债权不具有可转让性。借款合同中常见的约定是: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
《合同法》中关于债权转让规定于第91条:“合同一方将合同的权利、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当取得合同另一方的同意,并不得牟利。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国家批准的合同,需经原批准机关批准。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原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咳咳,敲黑板啦,重点内容闪执行可都教给你了,在以后资产的债权收购、转让中,千万要擦亮眼睛再行事,做个聪明机灵的社会人儿!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