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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所房子,面朝大海,春暖花开。”这应该是很多人的向往的生活,但城市里寸土寸金,建个小花园小菜园基本不可能,不少人就打起了楼顶天台的主意。昨天我们报道了广州海珠区的一个楼盘天台被建成了小花园,今天记者又去了广州一些小区,发现情况还挺严重。
广州天河区
这是位于广州天河区黄埔大道261民宅的天台,花草亭台遮阳伞,甚至茶具都一应俱全,整个天台被分割成至少三个空间,各自独立。记者一上来就遇见的这片花园的“主人”。
黄埔大道261号业主 谢小姐
你究竟是什么人,关你什么事情。我就算是围了起来,也不关你的事情。
记者 蔡志祥
我在天台上面这里,现场看见,在我右手这边设置了一道门,里面都是堆放了一些家具还有杂物。而我左手边这里,设置了一个铁闸。把这个铁闸打开以后,我可以看见,有不少的植物还有台凳放在这里。
天台上的一间房子里,空调、电视机、跑步机也是家电齐备,看起来十分舒适。
黄埔大道261号业主
管理处也让我们锁上的,就是怕你这些人。
而从261号还可以直接通往隔壁259号的天台,在这里,天台已经被改造成了房中房,并且常年被锁上,阻碍走火通道。
黄埔大道259号业主黄先生
这里被锁上也有几年时间了,影响了消防安全,住在里面的人也不安全。他们把两房一厅,间隔了五个套间出来,算上一个套间住两个人,起码了里面住了十个人。用电,还有房屋结构都有影响。
广东广信物业管理公司尚雅物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孙先生
都是历史问题了,我来了那么多年都是这样。我们只有跟他们协商,之后我们报给城管,写文字材料或者电话给城管,城管来执行我们就配合。
广州荔湾区
荔湾区中山七路附近,大部分都是一些低楼层的老楼房。记者上了一座房子的天台,发现也已经被建成了一个个小空间,有些棚架高达两三米,有部分棚架由于没人维护,处于废置状态。
荔湾区芦荻街某居民楼业主
(记者:你们有没去处理下植物和积水之类的)当然自己的都有处理。(记者:别人的你就管不着对吗)当然啦,都有锁的。
那么天台上种花草或者空中花园,到底算不算违建?律师表示,根据相关规定,只要未经规划部门审批,就是违法建筑。而按照我国《物权法》的规定,屋顶属于公用部位,即为全体业主共同所有,私自占有属于违法。
广东法学会律师学研究会副会长 冼汉瑞
天台是属于某个小区的公共区域的部位,是全体业主共有的,所以要使用该区域必须经过三分二的业主同意才行。其次,小区的公共区域,一般都经过规划部门严格审批,符合控规标准的,所以某些业主擅自在天台上
搭建违建。对消防、公共安全都存在违法的安全隐患的可能,所以我们城管部门应该,严格查处并且拆除这些违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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