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生活真是处处都存在套路,人与人之间真的没有信任可言了吗?甚至连买个车都是一环接一环的,车主也是非常的苦恼!其实大多数车主还是很聪明的,买车的时候会先做一些功课,了解一下购车注意事项,或是直接带个懂车的朋友去!而4S店的主要目标就是那些愣头青,不懂车就对了,要是懂的话我还怎么多赚点钱呢?有时候甚至连购车合同都能看错,把租车合同当成了购车合同!
陈女士和她的丈夫就是这样的愣头青,他们网上看到一家卖车的公司,对方表示首付1万8,然后每个月分期付款,分为36期,期满就可以把车子过户给自己!于是他们就和对方签订了“购车”合同,心里美滋滋的把车子提会了家!然而就在上个星期,陈女士下楼之后发现车子不见了,情急之下便联系了车行,这才得知是对方把车子拖走了!原因是陈女士违约了,没有按时还款!
由于之前还款的那个银行卡掉了,所以没能及时还上,也愿意承担这个违约费!于是立马去了车行,将违约费已经拖车费还有月供都交了,转给了对方负责人的微信!然而转完之后,却迟迟没有见到车子,对方表示车子马上会送回来的!但是一个星期都过去了,车行却始终没有通知!于是陈女士有联系了负责人,而这次的回答却让陈女士慌了神!说陈女士签的只是租车合同,并非购车合同,现在违约了,我们有权没收她的押金,并且也不愿意再租车给她了!
这话把所有的责任全部推给了陈女士,不仅车子没有买成,反而交了这么多钱出去了!仔细一看合同,真的是租车合同,并非购车合同,至于首付款和分期的月供,也没有任何收款收据!陈女士感觉到自己应该是上当了,这完全就是套路,口头上说满36期就能过户,可没有任何合同,至于首付款对方完全可以说是押金!陈女士很是后悔,但却没有任何办法将钱要回来,重点签的还是租车合同,这辆车也不可能属于自己!陈女士接下来只能去乞求了,实在不行,那就只能拉个横幅了!此事我们正在跟进!
对于这件事,不知各位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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