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再次出台楼市新政:新建商品房合同网签备案新规:当月销售当月网签!严禁滞后网签!
8月24日,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发“关于规范新建商品房《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管理的通知”,要求根据国家统计局提出的实时提供网签数据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新建商品房《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管理。
通知指出,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必须将相关证书、房源信息及合同范本等在售楼处明显位置进行公示。
同时,按照向物价部门申报的一房一价向社会公开销售全部房源,严禁囤积房源、捂盘惜售。
开发商与购房人确定购房意向前,应先到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定购房人资格,符合条件后,才能签订认购协议,收取购房款。
在提交网签资料时,必须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否则,一律不予办理网签备案。
同时,针对网签备案时限也提出了明确要求。从2018年9月1日起开始实行限时网签,即当月销售当月网签。
每月1日至25日,开发商应向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产信息中心提交当月销售房源网签备案资料,审核通过后,予以网签(25日至31日后销售的,可在下月申报),严禁滞后网签。如未能在限期内按要求提交,不再受理办理。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在2018年9月10日前,开发商应将已销售未网签房源统计表及认购协议和付款凭证报送至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产信息中心。逾期不报送的,按未售房源处理。
通知强调,将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违规销售行为的处罚力度。严厉打击未批销售、规避限购政策、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维护三亚市房地产市场秩序,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从重处理,并在媒体上公开曝光。
三亚市商品住房销售价格指数7月环比上涨较快,引起住建部和海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
据悉,从三亚市政府获悉,三亚市将重点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管理,从源头上遏制房价上涨”等五个方面落实房地产调控主体责任,坚决遏制房价上涨。
——五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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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落实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主体责任,建立各部门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责任制。对房地产市场监管和落实调控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
二是针对三亚市的实际情况,加快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建设,重点抓好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和人才房建设,增加有效供给。加强用地供应管理和规划审批,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引导开发企业转型,大力发展租赁住房产业。
三是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管理,从源头上遏制房价上涨。
四是加大房地产市场整治力度。坚决打击恶意炒作、哄抬房价及违规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
对开发商和中介机构超出备案价格进行销售的违规行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在媒体上公开曝光;
严厉打击利用自媒体公众号等网络媒体炒作房价上涨、造谣传谣制造恐慌、组织“炒房团”炒房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是加强宣传引导和市场预期管理,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及时消除群众疑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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