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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初,福州市国土资源局发出公告,公开出让城区8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其中7幅住宅用地、1幅商服用地,住宅用地涉及鼓楼台江仓山。原公告:宗地31、32、33号采用拍卖方式出让,拍卖定于8月30日9时,在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交易大厅举行。
近日市国土资源局发出补充公告,原定于8月30日拍卖的排尾红星及周边3幅地块,改为9月14日上午9时30分拍卖。同时,这3幅地块的基本情况、主要规划指标、起始价等也进行了调整。
宗地
2018-31号
排尾红星地块一
宗地2018-31号是台江区排尾路北侧的排尾红星及周边地块改造项目地块一,面积78383平方米(合117.57亩),用途为住宅用地、商服(商业)用地,起始价调整为26.54亿元(调整前起始价为26.61亿元)。
宗地
2018-32号
排尾红星地块二
宗地2018-32号台江区排尾路北侧的排尾红星及周边地块改造项目地块二,选址面积131714平方米(合197.57亩),出让面积127479平方米(合191.22亩)。土地用途调整为住宅用地、商服(商业、办公)用地(调整前土地用途无办公用地),其中,商业建筑面积不少于41000平方米,不超过43000平方米;办公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0平方米,不超过21000平方米。该地块起始价也调整为41.81亿元(调整前起始价为41.82亿元)。
宗地
2018-33号
排尾红星地块三
宗地2018-33号台江区排尾路北侧的排尾红星及周边地块改造项目地块三,调整为商业建筑面积不少于124000平方米,不超过127000平方米;办公建筑面积不少于56000平方米,不超过58000平方米。该地块起始价调整为42.38亿元(调整前起始价为43.16亿元)。
宗地2018-31号须建设可建住宅建筑总面积85%的安置型商品住房。
宗地2018-33号须建设可建住宅建筑总面积75%的安置型商品住房。
原公告:宗地2018-31、33号须建设可建住宅建筑总面积80%的安置型商品住房,按照17600元/平方米均价销售。
综合 福州晚报 海峡房网 内容整理
编辑:王姗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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