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
临沂城区
又一波旧城改造要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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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城镇原新桥党委家属院片区项目
兰山区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了区人民政府《关于将方城镇原新桥党委家属院片区项目纳入兰山区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该报告中提出方城镇原新桥党委家属院片区东至229省道,南至新桥中学,西至西石桥村,北至无名路,包括原新桥党委办公楼、家属院、农经服务中心楼、司法矫正中心等单位用地,占地约70亩。
会议经过认真审议,认为该报告符合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沂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法的通知》(临政发[2015]18号)规定要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的,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的规定,同意区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将方城镇原新桥党委家属院片区项目纳入兰山区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决定将方城镇原新桥党委家属院片区项目纳入兰山区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临沂市盐业公司项目
兰山区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了区人民政府《关于将临沂市盐业公司项目纳入兰山区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该报告中提出临沂市盐业公司项目位于兰山区金雀山路和王庄路交汇处东北角,东至山东工模具厂家属院,南至金雀山路,西至王庄路,北至朗润馨园小区,占地约24亩,地上共有住宅楼两栋,共计64户。
会议经过认真审议,认为该报告符合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沂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法的通知》(临政发[2015]18号)规定要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的,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的规定,同意区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将临沂市盐业公司项目纳入兰山区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决定将临沂市盐业公司项目纳入兰山区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临沂市一轻局家属院项目
兰山区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了区人民政府《关于将临沂市一轻局家属院项目纳入兰山区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该报告中提出临沂市一轻局家属院项目,东至新华路,南至金雀山路,西至羲之路,北至家属院内北侧道路,包含临沂市一轻局家属院及国网临沂供电公司机关家属院,占地33亩,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该片区共有宿舍楼21栋,居民住宅278户。
会议经过认真审议,认为该报告符合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沂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法的通知》(临政发[2015]18号)规定要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的,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的规定,同意区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将临沂市一轻局家属院项目纳入兰山区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决定将临沂市一轻局家属院项目纳入兰山区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九龙金刚石工具有限公司片区
兰山区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了区人民政府《关于将九龙金刚石工具有限公司片区项目纳入兰山区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该报告中提出九龙金刚石工具有限公司片区项目位于青杨路南段西侧与涑河北街交汇处,土地面积2673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工业用地。该院内共有24户居民住宅及1384.61平方米的厂房、办公用房。该院内厂房建于1990年,住宅楼建于2000年,目前已处于老旧状态,企业和住户改造意愿强烈,2018年4月3日市城建办对该家属院片区改造的申请给予了批复,市老城区重点片区征收改造协调推进办公室于4月4日发文同意将金刚石工具厂项目纳入老城区推进办协调管理。
会议经过认真审议,认为该报告符合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沂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法的通知》(临政发[2015]18号)要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的,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的规定,同意区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将九龙金刚石工具有限公司片区项目纳入兰山区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决定将九龙金刚石工具有限公司片区项目纳入兰山区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总部经济区片区项目
兰山区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了区人民政府《关于将总部经济区片区项目纳入兰山区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该报告中提出总部经济区片区项目北至新幸福大街,南至顺和路,东至兴业路,西至三义路。涉及代庄、尤村、王朱里等三个村居,需征收企业237家,建筑面积80万平方米。
会议经过认真审议,认为该报告符合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沂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法的通知》(临政发[2015]18号)规定要求,需要征收房屋的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的规定,同意区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将总部经济区片区项目纳入兰山区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决定将总部经济区片区项目纳入兰山区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西安西路片区项目
兰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区政府〈将西安西路片区项目纳入兰山区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的决议
(2018年6月28日兰山区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兰山区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了区人民政府《关于将西安西路片区项目纳入兰山区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该报告中提出西安西路片区项目东至化沂庄,西至新西外环,道路红线宽度60米,全线总长5.6公里,沿线涉及9个村,民房240位,企业41家,建筑面积16.59万平方米。
会议经过认真审议,认为该报告符合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沂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法的通知》(临政发[2015]18号)规定要求,需要征收房屋的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的规定,同意区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将西安西路片区项目纳入兰山区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决定将西安西路片区项目纳入兰山区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华泰家园片区项目
兰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区政府〈将华泰家园片区项目纳入兰山区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的决议
(2018年6月28日兰山区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兰山区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了区人民政府《关于将华泰家园片区项目纳入兰山区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该报告中提出华泰家园片区项目位于兰山区陶然路与沂州路交汇东南片区,范围:东至中丘路,西至沂州路,南至兖石铁路,北至陶然路,总占地面积约95亩,辖区共有旧村民房320户,总拆迁面积约4.6万平方米。计划征收改造320户房产。
会议经过认真审议,认为该报告符合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沂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法的通知》(临政发[2015]18号)规定要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的,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的规定,同意区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将华泰家园片区项目纳入兰山区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决定将华泰家园片区项目纳入兰山区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恒弘城西片区项目
兰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区政府〈将恒弘城西片区项目纳入兰山区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的决议
(2018年6月28日兰山区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兰山区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了区人民政府《关于将恒弘城西片区项目纳入兰山区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该报告中提出恒弘城西片区项目东至恒弘城,西至兴业路,南至顺义路,北至双岭西路。涉及代庄、尤村企业25家,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
会议经过认真审议,认为该报告符合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沂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法的通知》(临政发[2015]18号)规定要求,需要征收房屋的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的规定,同意区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将恒弘城西片区项目纳入兰山区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决定将恒弘城西片区项目纳入兰山区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军兴家园片区项目
兰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区政府〈将军兴家园片区项目纳入兰山区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的决议
(2018年6月28日兰山区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兰山区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了区人民政府《关于将军兴家园片区项目纳入兰山区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该报告中提出军兴家园片区项目东至银雀山街道办事处,西至陷泥河,南至金雀山路,北邻临沂第十五中学,属国有企业棚户区,该片区占地面积32.7亩,共有居民372户。
会议经过认真审议,认为该报告符合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沂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法的通知》(临政发[2015]18号)规定要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的,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的规定,同意区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将军兴家园片区项目纳入兰山区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决定将军兴家园片区项目纳入兰山区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临沂市政工程家属院二期项目
兰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区政府〈将临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家属院二期项目纳入兰山区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的决议(2018年6月28日兰山区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兰山区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了区人民政府《关于将临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家属院二期项目纳入兰山区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该报告中提出临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家属院二期项目位于银雀山路与商城路交汇处东南角,东至临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用地,南至老机场街,西至商城路,北至银雀山路,该片区占地面积17亩。
会议经过认真审议,认为该报告符合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沂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法的通知》(临政发[2015]18号)要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的,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的规定,同意区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将临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家属院二期项目纳入兰山区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决定将临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家属院二期项目纳入兰山区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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