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标题下「法治中原」可快速关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新时代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落实,顺应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和妇女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构筑普法宣传新模式。许昌市妇联联合河南君志合律师事务所和许昌市法学会婚姻家庭研究会开辟了一个全新的普法栏目-《莲城女性法律大讲堂》,本栏目立足为妇女儿童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
今天,法治君带你走进
“莲城女性法律大讲堂”(第1期)
精彩课堂
近几年,全国各地不断报道有关儿童受到性侵害的案例,现在从我省实际状况上看,着重于未雨绸缪,以预防为主,从孩子、家长、学校、社会不同角度,不同方向,提高孩子的警觉和主动防御性,加大家长和社会的监督责任,打击和预防犯罪。
先来说两个案例
↓↓↓
案例一
根据网友举报,2017年8月12日晚7时许,在南京高铁南站候车室,一名20岁左右的小伙,将一名十二三岁的小女孩抱坐在大腿上,进行猥亵行为。该起猥亵女童事件被曝光后,引发广泛关注。后经调查,男子为18岁的段某某,与父母及其父母的"养女"同行候车,而被猥亵的"妹妹"不到10岁。
2017年8月15日,南京铁路公安处南京南车站派出所官方微博通报称:警方以涉嫌"猥亵儿童罪"对嫌疑人段某某依法刑事拘留。2017年 8月28日,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依法以涉嫌猥亵儿童罪,将犯罪嫌疑人段某某批准逮捕。
案例二
2017年9月12日,海沧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一名猥亵儿童的男子。这起猥亵案件的数名受害人均为不满14周岁的在校小学女生。
经查,犯罪嫌疑人郑某利用QQ聊天软件,通过冒充同龄女生,在聊天过程中以相互交流自身发育情况为由,骗取对方裸照。后又以发布被害人的裸照相威胁,胁迫被害人和其见面,强行对被害人进行猥亵,给数名正处于青春期的未成年在校女生造成了巨大的身心伤害。
法治君先给大家科普一下
哪些行为属于性侵害?
怎样才能防止遭受性侵害?
哪些行为属于性侵害?
要知道,接触抚摸,要分好的和不好的。如果有人对你有以下行为,肯定是有恶意的。遇到这些情况,一定要说出来,即使是亲人,也应当说”不“!
碰到以下情况应当勇敢的说“不”:
1、带你到隐蔽的地方,让你脱掉衣服或裤子;
2、抚摸你的胸部、下身,或让你摸他的敏感部位;
3、和你谈论敏感部位,或一起看有裸露镜头的电影、视频;
4、用他身体某些敏感部位接触你身体的任何部分。
那怎样防止遭受性侵害呢?
1、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不要接受陌生人的钱或礼物,不要吃陌生人给的食物或饮料。
2、要牢记,陌生人或熟人都可能是性侵害的加害人。
3、对于不正常、不舒服的身体接触,要勇敢的说“不”,你也不能随便触摸别人的身体。
4、遇到性侵害危险时,如果周围人多,要机智应对,不提倡武力应对,以免激怒坏人,要迅速离开,尽可能大声呼救,给对方施加心理压力,一旦脱身,及时向警察或路人求助。
5、遇到性侵害危险时,如果周围人比较少时,要冷静对付,利用肘、膝盖、脚跟、手等部位,趁其不备,用力攻击色狼的薄弱部位,比如裆部、面部;如发生搏斗,尽可能不要清理现场,以便警方采集证据。
6、不要随意搭便车,特别是陌生人的车。
7、一个人在家时要把门关好,在开门前应问清来人是谁,不要随便让外人进屋,即便是你比较熟悉的人。
8、如果遭到侮辱,千万不要隐瞒,一定要及时报警,避免再次受到伤害。你是受害人,你没有错,要勇敢地揭露犯罪,保护自己的权利。
那么
当孩子受到伤害时
家长、老师应该怎么做?
首先要做到的是尽可能保存好证据(物证),然后立即报警,请求公安机关介入,其次是做好孩子的安抚、陪伴工作,一定要注意在司法过程中保护好孩子。
特别需要说明的是:当性侵害发生后,为避免对孩子的二次伤害,家长、老师有义务告诉孩子,这不是他(她)的错;尊重并保护孩子的隐私权,做好保密工作;了解事实真相,鼓励孩子说出真话,并给予支持和安全感;安排孩子去医院检查,并接受心理辅导,保存好受害证据。
家长应当及时带孩子进行医治,必要时给予心理疏导。要好好陪伴孩子,给予亲情和温暖。带孩子去公园、游乐场等处散心,短时间内不看电视(现在有关性侵的报道和血腥、暴力等内容的电视节目泛滥,不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
<< 向左滑动 浏览河南省法学会简介 >>
觉得不错,请点赞↓↓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