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的发展,现在房子的物价越来越高,很多人都想买一个属于自己的房子,然而买房子并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简单,为什么要这样说?今天就给他讲一个的案例。
朱先生在当地的开发商买了一套房子,当时全款是80多万,买房时需要一些程序,当时还不能够在网签,所以说现在房子还不能属于朱先生,等到了网签日期后,朱先生网签过这个房子才属于朱先生的,后来各种证明也送到了朱先生的手上,买房子的手续非常复杂需要我们小心谨慎。
由于朱先生不是本地人,自己一直在温州做生意,到了网签日期朱先生没有网签,这套房子已经不属于朱先生,听到这个消息以后,朱先生表示,他从来都没有接到过网签的通知,对方也没有联系过他来网签,自己还是在朋友那里得知网签的事情,因为朋友也在这个小区买了一套房子。
现在朱先生来到了售楼中心,发现售楼中心已经换了一批人,售楼中心则表示,这套房子不属于他的,随后朱先生又找到了开发商,开发商回答的是,朱先生已经错过了网签日期,当时我们也是签订了协议,朱先生要履网签,但是到了网签的时间朱先生没有来签,所以我们只能把这套房子给朱先生退掉,不能在签购房协议,还要扣除100万的定金。
开发商表示朱先生一直没有在意过此事,属于违约现象,所以现在房子不属于朱先生已经给朱先生退掉,直到他们给朱先生发了一条清退令后来朱先生才过来网签,公司通过各种程序跟流程把朱先生的这套房子已经属于客户清退出来的房源,所以开发商表示不可能再给朱先生签订购房协议。
开发商表示朱先生违约,而朱先生则表示,自己从来都没有接到过什么网签通知,在付完定金之后,也没有说网签的日期,由于开发商的供词不足,在双方争执不下,后来开发商同意将全款退给朱先生,以后在也不会给朱先生签约了,朱先生则表示一定要买下这套房子,朱先生说,会通过其他的渠道来维护自己的权益,称自己当时已经付过了全款,现在开发商又不把房子卖给我了,开发商才属于违约现象。
从以上的故事我们可以看出,买房子真的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虽然每个人都想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不能不说现在买房子的程序真的是很多,像朱先生遇到的这种问题,不知道你们有没有遇见过?小编认为,是开发商的失误,朱先生当时已经付过全款,后来也没有接到开发商的网签通知,还是从朋友那里得到网签通知,朱先生才来到售楼中心咨询,售楼中心则表示不知道这件事情,开发商表示朱先生属于违约,还把朱先生的房子退回,总而言之我感觉这一切问题出现在开发商,关于这件事情,你们有什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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