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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0日上午9点,市检察院召开“公益诉讼我们在行动”新闻发布会。各有关部门代表,以及我市媒体代表等应邀参加新闻发布会。
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尚志远简要介绍了我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2017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以立法形式正式确立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市检察院对此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印制了公益诉讼《宣传手册》,制作了相关展板,开展了主题宣传月活动,并利用辛集检察微信、微博公众平台等新媒体进行宣传。
市检察院还研究并通过涉及环境保护、食药安全等领域的《公益诉讼实施方案》,并积极落实省两办《通知》要求,与市国土局、环保局、市场监管局、水务局联合会签了相关《意见》,取得了初步成效。
今年以来,市检察院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件,其中生态环境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份;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
所办理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是:今年年初,最高检对全国33件破坏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予以挂牌督办,其中涉及我市的为“纳污坑”污染案件。
最高人民检察院、河北省人民检察院领导来我市调研纳污坑情况
市检察院对最高检院指出的我市两处“纳污坑”即锚营村污泥暂存场、马庄村污泥暂存场进行初步调查后,认为两行政机关未全面依法履行职责,造成非法占地挖坑暂存污泥,工业固体废物裸露堆放,污染周边环境,侵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分别对两行政机关怠于履行监管职责立案审查。
2018年3月21日,市检察院向某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土地监管职责。2018年5月15日,市检察院收到该局的回复函,其对未查处的非法占地地块进行了立案查处,收缴被处罚单位罚款、滞纳金、复垦费共计132万余元,并督促相关单位治理、复垦非法挖损的土地。
2018年3月21日,市检察院向某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环境监管职责。2018年5月16日,检察院收到该局的回复函,表示其已加强了制革区污水处理厂污泥监管,督促污泥处置项目加快建设进度,制定了处置方案,将逐步焚烧处置污泥暂存场的污泥。
所办理的第3起案件即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经请示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批复同意由市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目前已起诉到法院。
2017年7月28日凌晨,李某负责放风,位某驾驶罐车将该罐车内30余吨废酸倾倒于马兰桥西500米石津干渠内,造成南水北调配套工程石津干渠水体污染。市公安局于2017年12月21日将位某、李某等人以涉嫌投放危险物质罪、污染环境罪向我院移送审查起诉。
建议在WiFi下观看
南水北调工程是缓解我国北方缺水问题的重大战略性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事关广大人民群众饮水安全和生命健康。市检察院于2018年4月13日对位某、李某等人非法倾倒废酸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立案。
为严厉打击污染水体、危害公共安全的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市检察院向市法院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让违法者不仅承担刑事责任,还要承担修复污染水体的民事责任,增加其违法成本,更好的打击和震慑犯罪。
看到这里不知大家对检察院的公益诉讼是否有个大概的了解?不妨,我们通过视频,深入的认识一下什么是公益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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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实施,又增加了英雄烈士名誉荣誉领域公益诉讼,有利于保护英雄烈士的权益。
接下来,市检察院将根据“护航蓝天碧水净土”和“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两个检察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开展为期三年的专项活动,同时继续围绕法律规定的五大监督领域,加大办案力度,切实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如果您在生活中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
可用手机相机拍照记录
然后拨打热线电话:12309
市检察院热线电话0311--83232000
来源:辛集发布
编辑:孙瀚涛 | 投稿:xinjiad@fox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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