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深圳市政府通过深圳政府在线正式发布《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的意见》。
《意见》提出,深圳将针对不同收入水平的居民和专业人才等各类群体,着力构建多层次、差异化、全覆盖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将住房分为市场商品住房、政策性支持住房(人才住房和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三大类,其中政策性支持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占六成。
公开征求各类意见建议2691条
6月5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牵头召开新闻通报会,就《意见》(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受到广大市民、媒体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意见》提出,深圳市计划将住房分为市场商品房、政策性支持住房(人才住房和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三大类共四种住房,满足不同收入水平的居民和专业人才等各类群体住房需求,着力构建多层次、差异化、全覆盖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
自6月5日至7月19日,征求意见期间,共收集到各类意见建议2691条,经合并及梳理后,共整理有效意见建议190条,其中,与主文件相关的意见建议88条,与配套文件相关的意见建议70条,咨询类意见23条,与住房制度改革无直接关系的意见建议9条。
经认真研究,《意见》起草小组充分吸收采纳了相关意见建议,对《意见》内容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对于一些具体意见和操作性建议,将在配套文件制定中予以研究采纳。
构建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
新时代,深圳将针对不同收入水平的居民和专业人才等各类群体,着力构建多层次、差异化、全覆盖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将住房分为三大类:
第一类是市场商品住房,占40%左右,做到有能力的通过市场商品房来解决。
第二类是政策性支持住房,占40%左右,包括人才住房和安居型商品房,分别各占20%;其中人才住房重点面向符合条件的各类人才供应,可租可售,建筑面积以小于90平方米为主,租售价为市场价的60%左右;安居型商品房重点面向符合收入财产限额标准等条件的本市户籍居民供应,可租可售、以售为主,建筑面积以小于70平方米为主,租售价为市场价的50%左右。
第三类是公共租赁住房,占20%左右,重点面向符合条件的户籍中低收入居民、为社会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相关行业人员、先进制造业职工等群体供应,建筑面积以30-60平方米为主,租金为市场价的30%左右,特困人员、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租金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的10%。
特别是在过去保障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了保障的覆盖面,将公交司机、地铁司机、环卫工人、先进制造业蓝领产业工人等群体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
到2035年筹集建设各类住房170万套
深圳市委市政府希望通过完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努力让深圳全社会对未来住房有良好的预期,实现住有所居。
“我们在统筹考虑未来新增人口对各类住房的需求基础上,计划到2035年,分近期、中期、远期三个阶段,筹集建设各类住房170万套,其中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总量不少于100万套。”市住房和建设局局长张学凡介绍说:“深圳已结合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调整,合理规划布局了住房空间,进一步加大住房土地供应力度,计划新增盘活35平方公里土地用于建设各类住房。”
据悉,为了更好地盘活存量、优化服务、加强监管,规范和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深圳去年开始构建真实、透明、便捷、安全的住房租赁交易服务监管平台,目前正在扩容运营中。
深圳将通过多渠道建设筹集住房,主要包括:
一是增加建设用地;
二是盘活存量用地,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
三是利用招拍挂商品住房用地、城市更新和产业园区等配建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
四是盘活各类存量用房,推进社会存量住房租购;
五是实施公共设施综合开发;
六是开展城际合作,在临深片区开发建设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
为国家新一轮住房制度提供新经验
《意见》公布后,对房价将会产生什么影响?市住房建设局负责人表示:市场商品住房价格的涨落由多方面因素决定。《意见》出台的一个重要目的是坚持以住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突出全覆盖、多层次、差异化,针对不同收入水平的居民和专业人才等各类群体,构建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和保障体系。
同时,《意见》明确提出坚持房地产调控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严格落实各项调控措施,保障合理住房需求,抑制投资投机性需求。这些政策的贯彻落实,将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
深圳市委市政府希望用改革的办法、创新的思路,不断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系统解决好新时代各类群体的住房问题,不断增加市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归属感。
“希望通过建立健全系统的住房供应和保障体系,在现有调控政策的基础上,增加市场经济手段,加大政府保障力度,合理调控好房价。”张学凡说:“减少高房价对吸引人才和发展产业的影响,不断提高城市对人才的吸引力和创新力,更好地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努力为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提供支撑,也为国家新一轮住房制度改革进行探索和实践。”
据悉,下一步,深圳将根据《意见》精神,加快修订《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办法,以及其他具体实施细则,争取尽快发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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