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晚间,财政部官网通报安徽、宁波、云南、广西等地违法违规举债问责情况。问题包括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举债、财政局与城投签订回购协议以建设-移交(BT)方式举债、地方人大政府违法担保承诺通过信托方式举债、将公益性资产注入融资平台通过融资租赁举债等。值得注意的是,此次通报中,地方人大领导也首次被问责,开创先例。
财政部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12月末,全国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6470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03322亿元,专项债务61384亿元;政府债券147448亿元,非政府债券形式存量政府债务17258亿元。虽然总量控制在全国人大批准的限额之内,但也存在严重的不平衡。特别是一些中西部地区,有的已大大超过警戒线。许多地方不得不“举新债还旧债”,或者采取“承诺函”的方式举债融资,而作为地方最高权力机关的人大不但没有认真把关,还以人大决定的方式使地方政府违规举债合法化。
如:2016年8月,云南宜良县金汇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与光大兴陇信托有限公司签订信托融资协议,计划融资5亿元。宜良县人大常委会出具决议,承诺将该笔融资资金列入县本级财政公共预算,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截至2017年2月底,该笔融资到位4.24亿元。事发后,有关部门除责令撤回相关承诺函外,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宜良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某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时任宜良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许某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政府承诺函式举债,人大出具决议函,实际上是为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这带来的负面影响不可小觑。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情况下,一些地方不顾当地财政的承受力,不讲究实际效益,疯狂举债,大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从而使摊子越铺越大;政府发函式举债,由于无力偿债,只好采取能拖则拖、拆东墙补西墙,有的地方由于盲目负债经营,违法违规融资担保,导致公务员、教师等工资无法发放;一些地方政府到了承诺的最后日期又还不出钱,因此成了“老赖”,被起诉到法院,陷入十分难堪的境地。
之前,由于地方人大以决议函的形式为地方政府举债担保,使政府举债变得更加任性,反正一旦出了事,由人大顶着,也有了“合法性”的借口。此次通报的多地违规举债中,地方人大领导也首次被问责,给地方政府和人大都敲响了警钟。作为地方政府来讲,必须严格按照《预算法》的规定,有多少钱办多少事,不盲目举债。而作为地方最高权力机关的人大,对地方预算等要严格把关,不能让政府盲目举债,如果把关不严,人大领导同样可能被追责。本次有关地方人大领导被问责,也再次提醒各地,不要以为只要地方人大通过决议案,就万事大吉不会有人被追责了。□胡建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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