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服务药品经营企业发展,宿城区市场监管局进一步整合药店开业许可流程,不断提升行政审批效能。
一直以来,新开办药品经营企业需首先递交药品经营许可申请材料,通过现场检查,合格后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随后递交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申请材料,现场检查合格后发放《药品GSP认证证书》。店铺开业需要接受两次现场检查,两证齐全方可经营,办理周期较长。
优化后,企业可一次性提交申请材料,两次现场检查“合二为一”。同时,完善承诺制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均属于一般性缺陷的,在企业书面承诺按期限整改的前提下,可先行办理审批手续,不需等企业整改完成后再发证,大大缩短了审批流程,进一步降低了市场准入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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