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消息:根据企业投诉,经陕西省汉中市城乡建设规划局核查,榆林市宏伟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入库工程业绩“洋县高铁站广场道路工程”,陕西天泰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入库工程业绩“洋县金沙湖景区环线公路照明工程”均为虚假工程业绩。
陕西省住建厅近日对2家企业弄虚作假行为进行了通报,同时陕西省住建厅依据住建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决定对榆林市宏伟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天泰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予以全省通报,删除2家企业已入库所有工程业绩信息(确属真实工程业绩按照有关规定要求重新录入),并作为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公布,榆林市宏伟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不良行为发布期限为3年,陕西天泰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不良行为发布期限为6个月。
陕西省住建厅强调,不良行为发布期限内限制其市场准入,企业不得申请资质增项、升级、变更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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