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陕西韩城黄龙山褐马鸡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桑岭村和庙后村区域,远远望去,人们能够看到沿着凿开河流域有一道绵延4公里的旅游项目,目前这个项目已经不受干扰地进行了三年,现在已完工。但根据群众向记者反映的情况来看,这个旅游项目却是个违法违规项目。既没有经过批准就占用了褐马鸡保护区的地方,也没有环评、水务、国土等手续,更是非法占用了凿开河河道。
韩城市的褐马鸡保护区范围在东经110°07′—110°27′,北纬35°33′—35°45′之间。保护区东界从张家沟东梁起,经冶户川道,沿韩雷公路向东经西高渠南沟东梁、白家圪崂、北巨岭至盘道川川底;南界从小长川南梁起,向西经火神庙梁、三星庙、塔子头村、徐家村至红土坡;西界从红土坡起,向西北经九峪川西梁、西子峙山,冶户川南梁至大岭主峰;北界到大岭主峰。该保护区是黄土高原上唯一保存比较完整的、具有原始性的一片天然林区,总面积37756公顷,保护区主要保护对象为褐马鸡种群及其生存环境,属于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的规定,自然保护区可以分为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其中只有缓冲区外围可以划为实验区,可以进入从事科学试验、教学实习、参观考察、旅游以及驯化、繁殖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等活动。而核心区显然不可能被用来搞旅游开发。
在缓冲区和实验区进行相关活动,需要经过政府部门批准,并且需要履行一系列法定的手续和程序的,然而,在记者采访的过程中,并没有听说和见到这些手续材料和履行保护程序的相关材料。其既没有经过省级政府部门的批准,也没有经过褐马鸡保护区管理部门——褐马鸡保护站的许可,然而,在持续三年的项目实施过程中,也没有受到褐马鸡保护站的交涉和阻止,这明显是其失职。
根据《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修筑设施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规定:严格限制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修筑设施。必须修筑设施的,应当严格控制建设区域、面积和方式,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生态环境,确保不对主要保护对象产生重大影响,确保不改变自然生态系统基本特征和结构完整性,最大限度减少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不利影响。据群众反映到记者这里的情况,该旅游开发项目是桑岭村村民王存堂投资开发的,但该项目并没有相关环评手续。
记者在现场走访的时候看到,该旅游项目的一些建筑物就直接在凿开河的河道范围内,建筑物的正下方就是河道,知情群众称,这明显就是违法违规的建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修建围堤、阻水渠道、阻水道路;种植高杆农作物、芦苇、杞柳、荻柴和树木(堤防防护林除外);设置拦河渔具;弃置矿渣、石渣、煤灰、泥土、垃圾等。
在堤防和护堤地,禁止建房、放牧、开渠、打井、挖窖、葬坟、晒粮、存放物料、开采地下资源、进行考古发掘以及开展集市贸易活动。
等于说,在长达三年的时间内,褐马鸡保护站在履职担责的过程中,对于这个在其眼皮子底下的旅游项目是视而不见听而不闻,而水务局和环保局则是显而易见的失职,没有很好地履职尽责。在当前生态环保大整治的背景下,韩城市褐马鸡保护区内的这个旅游项目竟然堂而皇之地建好了,而且连政府批复和相关法律手续都没有,更不用说考虑对生态环境到底会有什么影响了。(陕西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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