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津南法院咸水沽法庭妥善审结六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原告分别是咸水沽第三中学和南洋工业学校,两所学校诉至法院,要求收回承租房屋。经过法庭四位承办人耐心细致的审理,案件全部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被告均按期腾房,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这六起看似平常的民事案件,实际上背后藏有“大文章”。早在2016年津南区政府启动咸水沽镇新商圈建设,2017年5月24日决定对东至津沽公路,南至体育场路,西至红旗路,北至体育场北路区域内包括咸水沽三中等七家产权单位名下的建筑设施进行拆迁补偿,此次法庭受理的六起案件涉讼房屋就在此区域范围内。两所学校接到拆迁的通知后,作为建筑物产权单位,学校及时向租户张贴了终止合同和收回房屋的通知,大部分租户均同意政府拆迁条件,但仍有一些租户因为拆迁权益问题,迟迟没有搬离,两所学校最终选择以法律途径维权。
案件受理后,咸水沽法庭充分认识到案件的重要性,咸水沽新商圈建设是本区重点工程,社会关注度高,案件能否妥善解决考量着每个法官的办案能力。为了统一裁判尺度和审理思路,法庭多次召开庭内会议,专门研判。通过开庭审理,法官了解到解决本案的关键更多的是租赁合同外的因素,即租户能否接受政府给出的拆迁条件。如仅追求“法律效果”,租赁合同已经到期,租户与拆迁单位之间的问题应另案解决,法庭完全可以“一判了之”,但后续的结果将是租户不满引发上诉、上访,即使上级法院维持原判,腾房也要通过执行程序解决,耗时耗力,且一旦租户拒不腾房,还会增加执行难度。
为此,咸水沽法庭花费大量时间在双方之间做调解工作,一方面通过学校与拆迁办积极斡旋,为租户争取到最大应得利益,另一方面为租户做好释法工作,讲清法律利害关系及法律后果,取得租户对法院工作的支持。在法院和学校的共同努力下,最终租户和拆迁办就拆迁权益达成了一致意见,租户拿到拆迁款后陆续搬离承租房屋,确保了拆迁工作如期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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