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某某无证驾驶违法案例
1案件回顾
2018年5月10日7时43分,郝某某驾驶一辆“福田五星”牌自卸三轮汽车在新建路西街十字路口100米附近实施无证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被城市中队民警当场查获。
2处罚结果
对其未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罚款300元的处罚。
3交警提示
无证者大多因其未经过专业的培训和考核,未取得驾驶证件,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基本驾驶技能和安全驾驶心理,一遇突发情况惊慌失措、手忙脚乱引发交通事故,甚至车毁人亡。杜绝无证驾驶现象,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交通秩序的维护,关系到和谐社会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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