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山西高速交警四支队十一大队民警在执勤时查获一起无证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当日16时许,民警在霍州收费站执勤点对一辆车牌号为晋L5E***丰田轿车进行例行检查,当被要求出示证件时,驾驶员却目光躲闪,神情显得有些不自然,声称证件未随身携带,民警觉得事有蹊跷。
随即对该车进行检查盘问,驾驶人吞吞吐吐半天不能出示其驾驶证,为了查证事实,民警便将其带回大队接受询问。经核实,驾驶人薛某属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最终,薛某才说出真相:当日,他因有急事从临汾出发赶往霍州,觉得自己的驾驶水平还不错,便怀着侥幸心理无证上路了,不料被正在执勤的民警查获。
针对无证驾驶机动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民警对薛某进行了深刻的教育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做出了罚款2000元的处罚。面对民警的教育,薛某清醒认识到无证驾驶的危害性,表示今后一定遵守交通法规。(山西高速交警四支队十一大队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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