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8日晚8时左右,笔者驱车来到中石油运城市工农街加油站为爱车加油,当询问加油站工作人员92#汽油价格为6.79元后又问道有何优惠没有时,加油站工作人员回答到,加100元优惠10元,加200元优惠20,随后笔者告诉工作人员将油加满,共计加油68.19升,金额463元。进入站内结账时,工作人员要求笔者打开微信先扫二维码关注中油好客E站,注册成功后,申请电子优惠券,申请了一张金额为20元的优惠券,收取了笔者443元的加油款,笔者当时询问到,加100优惠10元,加了463,应该优惠40元吧,加油站工作人员回答,加100优惠10元,加200优惠20,再加的多,也是优惠20元,而且再次申请的20元优惠券,仅限一周内再次在该站加油时才能使用,否则过期作废。笔者随之质问加油站工作人员为何刚进站询问时不一次性告知,让顾客有种上当受骗的感觉?加油站工作人员回答道,中石油是央企,就算有套路那也与他们自己无关。笔者当然知道中石油是我们国家的央企,也知道中石油为国家贡献巨大,也相信中石油一定没有套路,可起码咱们的工作人员在面对顾客提前询问的情况下,应该一次性告知你们的规定或政策吧。咱普通百姓过日子就图个勤俭节约,加油付费无可厚非,可像这样忽悠顾客,让顾客消费的心情不悦,试问这买卖还能好的长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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