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交警局提供数据显示:2017年,全市共发生涉摩涉电交通事故523起,死亡94人,受伤600人,同比2016年事故起数增加107起,上升25.72%;死亡人数减少57人,下降37.75%;受伤人数增加187人,上升45.28%。2017年,深圳市各单位共查扣涉摩涉电车辆38.2万辆,其中电动自行车32万辆、摩托车3.4万辆、电动三轮车1.9万辆、铁甲改装车0.9万辆,拘留涉摩涉电各类违法人员11986人。
深圳交警联系相关职能部门共查处生产、销售、维修企业及门店各类违法923宗,查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维修门店超范围经营133宗;排查辖区电动自行车充电点位15439宗、处罚10279宗。
据深圳市交警局负责人介绍,目前,国内各大城市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主要为“禁、限、疏”三种管理模式。根据近几年与国内其他城市的交流,结合各区公共交通覆盖情况,深圳将参考广州做法出台深圳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实施疏堵结合的综合管理措施:
1、加强疏导管理措施。在一些未限行区域或者交通秩序较乱的地区采取疏导管理措施,加强非机动车道建设,试点共享电动自行车出行,实施集中充电、集中停放,通过换取免费骑行次数逐步取代居民自用的超标电动自行车。
2、加强驾驶人员交通安全意识培训。参照南宁做法,在辖区试点增设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教育培训点,由区政府牵头,在每个街道办建立1个固定学习点和2个简易学习点,提高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
3、在公共交通发达区域试点禁行管理措施。在罗湖、福田、南山等区研究在辖区内对电动自行车试点全面禁行的可行性,参考广州管理办法,研究制定禁售(超标车)、禁行、禁停、禁坐等管理制度,并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4、运用多媒体平台规范特殊行业行车秩序。按照市场需求联合共享出行打击非法拉客,规范外卖、快递等特殊行业行车秩序,继续保持“五类车”交通事故及死亡人数连续下降趋势。
平日里看到的电动车闯红灯、走机动车车道等行为,心生震惊。因共享自行车骑行者素质问题影响交通,需要对此作出一定的管理限制,从而解决交通紊乱问题,共建安全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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