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委5个专项巡察督查组 8 月 30 日开始分别对卢氏县、灵宝市、陕州区、湖滨区、渑池县14个乡镇进行专项巡察督查。
一、巡察督查对象:
巡察对象为卢氏县、灵宝市、陕州区 、湖滨区 、渑池县五县(市)、区所属 14 个乡镇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这14个乡镇为:
卢氏县所属范里镇、文峪乡、杜关镇
灵宝市所属朱阳镇、西阎乡、寺河乡
陕州区所属西李村乡、硖石乡、王家后乡
渑池县所属坡头乡、英豪镇、洪阳镇
湖滨区所属高庙乡、交口乡
督查对象为五县(市)、区承担脱贫攻坚任务的乡镇和有关部门。
二、巡察督查时间:
2017 年 8 月 30 日至 9 月 13 日,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经批准后适当延长工作时间。
三、 重点检查被巡察单位推动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着力发现以下问题:
1.贯彻执行中央脱贫攻坚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彻底,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打折扣、搞变通的问题;
2.履行脱贫攻坚工作主体责 任和监督责任不力,不敢担当、不愿担当,官僚主义、好人主义,作风“虚”“浮”“假”、失职渎职的问题;
3.在扶贫项目的申报、审批、招投标、实施、验收等环节暗箱操作、推诿扯皮、吃拿卡要、行贿受贿,对扶贫资金的管理使用审核 把关不严,贪污侵占、截留挪用、虚报冒领、挥霍浪费扶贫资金的 问题;
4.在脱贫攻坚检查中敷衍塞 责、弄虚作假、欺骗组织,在脱贫退出中欺上瞒下,搞“被脱贫”“数字脱贫”的问题;
5.其他脱贫攻坚工作中的不 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同时,对五县(市)、区承担脱贫攻坚任务的乡镇和有关部 门产业扶贫(项目库)建设、金融 扶贫、易地搬迁扶贫等重点工作进行督查。
四、联系方式:
巡察期间,专项巡察督查组开通专门值班电话、邮政信箱、电子邮箱、接收短信手机和联系信箱(具体联系方式附后),受理信访举报时间为上午 8:00—12:00,下午3:00—6:30。工作结束后上述举报反映方式自行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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