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财经《第一时间》)近期,部分城市的街头出现了一种新型共享单车——共享电单车,尽管数量不多,但却引来了不少人的关注,也有消费者表示愿意尝试。但是,各地监管部门对这类共享单车却普遍持谨慎态度。日前,广州市交委就明确表示,广州市政府早在2016年就发文禁止电动车上路,而自带电动助力的共享单车也被归为禁止行列,因此这类产品不准在广州使用。
继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在国内快速发展后,近期国内部分城市街头出现了一种“互联网租赁电单车”,这些共享电单车外观、收费模式与共享单车基本一致,也是只需缴纳押金、扫码即可开锁使用。有经常使用共享单车的市民表示,愿意尝试下一共享电单车。
广州市民 陈先生:想啊,方便挺好的,电动车不需要踩,不会那么辛苦,轻松很多。
据了解,今年以来,深圳、天津、南京、郑州、成都等城市都已经出现了共享电单车,但都因其安全与秩序等问题备受争议。而就在6月24日,广州市交委明确表态,对电动单车用于互联网租赁说“不”。根据广州市政府在去年11月2日发布的《关于电动自行车和其他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不准上道路行驶的通告》,明确“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继续实施不准上道路行驶”。广州市交委相关负责人解释,基于互联网租赁形式的电动单车,增加了拥有人与使用人分离的因素,增加了安全检查方面的交接,相应的安全风险进一步加大。据了解,目前北京、上海、成都等几个大城市也已经叫停共享电单车。
广州市民 张先生:安全性的问题是比较突出,毕竟电单车的性能控制,肯定没有人力的那么好控制,特别在红绿灯、 人行道上。
今年5月底,交通部发布的《共享单车指导意见》征求稿中,就采取比较审慎发展的态度。
交通运输部城市交通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 杨新征:不同的城市对它的认可实际上是不一样的,有些城市认为电动自行车解决了部分居民中距离出行的需求,能够有效遏制超标电动自行车,但也是基于安全因素的考虑,所以《指导意见》征求稿里,采取的实际是个折中的方案,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
(本文编辑:陈雨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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