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闻喜网民因在微信群中发布场面血腥暴力的视频,被垣曲警方拘留十天。有些网民不理解,我发个视频怎么还犯法了?
发布的视频截图
垣曲警方通报
2017年5月10日,垣曲警方在工作中发现:网民方某(闻喜县石门乡人)通过微信向他人传播暴恐音视频,视频内容为恐怖组织砍头杀害人质,场面血腥暴力。经鉴定该视频为二级暴恐音视频,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和影响,警方随立即对方某进行传唤。
经审讯,方某供述称:2017年5月7日方某在某微信群中看到暴恐视频,因好奇观看下载,并通过微信传播其他微信群内。
当日,垣曲警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条第二项,依法对方某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案件还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为了避免大家“一不小心”成了传播暴恐视频的违法犯罪分子,小编特意咨询了专业人士,让大家多多了解:
什么是暴恐视频呢?
“暴力恐怖音视频”是指含有宣扬暴力恐怖、宗教极端、民族分裂等内容的音视频,具体包括:(一)含有煽动“圣战”“伊吉拉特”等宗教极端思想,主张以暴力手段危害他人生命和公私财产安全,破坏法律实施等内容的音视频;(二)含有传授制造、使用炸药、爆炸装置、枪支、管制器具、危险物品实施暴力恐怖犯罪方法、技能等内容的音视频;(三)含有破坏民族团结、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等内容的音视频;(四)其他涉及暴力恐怖、宗教极端、民族分裂内容的音视频。
暴恐视频有什么危害呢?
暴恐音视频系当前暴恐案件多发的重要诱因,特别是在互联网高速发展的今天,通过网络传播暴恐音视频速度快、范围广、方式隐蔽,对社会稳定的危害和影响非常严重。
打击传播暴恐视频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条参与下列活动之一,情节轻微,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一)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的;
(二)制作、传播、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物品的;
(三)强制他人在公共场所穿戴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服饰、标志的;
(四)为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实施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活动提供信息、资金、物资、劳务、技术、场所等支持、协助、便利的。
遇到暴恐视频应该怎么做?
切勿有意或因好奇制作、传播、非法持有暴恐音视频,如果发现了暴恐音视频可以第一时间向“运城网警巡查执法”微信公众号举报,警方将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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