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武汉、成都、长沙、合肥、南昌这5个省会城市联合召开会议,宣布鼓励在校大学生缴纳住房公积金,用以解决毕业买房难的问题。该消息一出,立即引起网友热议。
“买房也从娃娃抓起了?”有不少网友对这个新政表示不可思议。这些反对的声音认为,在读大学生群体没有收入,没有工作单位,这项看似创新的政策并没有实际意义。而支持的人认为,若大学生上学期间开始缴纳公积金,就能尽早达到公积金贷款的时限条件,买房还贷时有助降低成本。
对此,专家又有什么看法呢?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此类政策落实起来容易架空。大学生本身收入水平不高,不光是没有太多的公积金缴存的能力,同时自身的生活费用来源也不多。关键还是要看具体如何落实。建议从稳定人才和降低大学生购房压力等角度看,后续可以让商业银行牵头,建立一个灵活的理财和储蓄等机制,这样大学生本身也会有较好的理财计划,对于购房也会更加有规划。
同策咨询研究总监张宏伟:从目前各大城市房地产的调控政策来讲,各城市都有限购和限贷的措施,这些措施基本上还是以个人在这个城市的社保证明和纳税证明的缴纳为期限,尤其是针对非本地户籍的,缴纳的期限决定了具不具备购房资格,而如果按照这样一个标准去衡量的话,现阶段还是有必要去提早缴纳的。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大学毕业生留在武汉就业,自愿缴存的公积金可以接续,缴存金额和时间也可以连续计算,武汉将增加公积金贷款额度,让留汉大学生尽早通过公积金贷款解决基本住房问题。同时,对于新就业暂时无购房能力的大学生,可以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且不会影响后期购房时的贷款额度。
社科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汪利娜:让大学生自愿缴存公积金,扩大了公积金的覆盖范围和受益群体,是值得肯定的。这项政策的出台也是出于吸引大学生留在当地就业创业的考虑。政策有好的出发点,但要想真正达到好的效果,关键在于如何增加政策的吸引力和做好政策的配套细则。目前职工的公积金是由个人和单位按照1∶1的比例共同缴存的,但学生并没有用人单位,全靠父母出资,而且在校期间的公积金主要发挥的是住房储蓄功能,而公积金的储蓄利息较低,实际上父母有多种住房储蓄选择;此外,如果大学生未来就业不在公积金缴存城市,公积金异地转接和提取的细则也要完善。建议,目前政策上鼓励“租售并举”,那么大学生如果提前缴纳公积金,是否能在购买保障房或者享受公租房等政策利好时有相应政策倾斜,让大学生享受到实惠,以增加政策吸引力。
北京市房地产法学会副会长赵秀池:住房公积金作为一种互助金融,入场时学生和家长肯定都会算一笔经济账。关键要依托于当地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和房价走势,看学生和家长是否有自住需求或投资需求。
综上所述,一个城市是否让大学生早早开始缴纳公积金与它能不能留住人才,关系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密切。只有切实出招,把房价控制在合理区间,才是对年轻人买房的真正利好。所以说,政策的制定者需要找到“真问题”,还要出台“真措施”。
(资料整合:人民网、中国经济网、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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