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不断接到群众和大车驾驶员反映山西省吕梁市柳林县治超办工作人员和个别领导长期驾驶执法车辆车辆悬挂假牌照上路执法,以权谋私、收黑钱、放黑车、严重超载车辆领导签字、少处罚超载车辆放行、还长期收黑钱保送大型超限车辆通行、造成当地财政财税损失、道路严重损坏、无视国家法律法规、多次向县治超办领导和政府领导反映、他们只收黑钱、不监管。果真如此吗?
上有政策 下有对策
国家为进一步加大全国超限超载货运车辆专项整治工作力度,有效遏制超限超载货运车辆对道路造成的严重损坏,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超限超载货运车辆专项整治。禁超限超载货运车辆驶入城区。对城区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建筑工地加强监管,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道路管理条例》规定,查处进入城区的非法超限超载货运车辆。
一、禁止下列超限超载货运车辆上路行驶:
1、二轴车辆,车货总重超过20吨;
2、三轴车辆,车货总重超过30吨(双联轴按照二个轴计算,三联轴按照三个轴计算,下同);
3、四轴车辆,车货总重超过40吨;
4、五轴车辆,车货总重超过50吨;
5、六轴及六轴以上车辆,车货总重超过55吨;
6、车辆装载质量超过行驶证核定载重质量的。
二、交通、公安、质监等部门,依托固定治超站、流动治超卡点,采取固定治超与上路稽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联合治超、综合执法。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按如下规定处罚:
1、凡有本通告第1至第5种行为的货运车辆,交通部门公路管理机构应责令采取卸载或转运的方式消除违法行为,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处以30000元以下罚款。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吊销其车辆营运证;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驾驶人,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其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对查处的超限超载货车采取“一律严查、一律卸载、一律行政处罚、一律切割加高墙板”措施。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该车辆至违法状态消除,同时,对驾驶员进行扣分、罚款处理。
山西省吕梁市柳林县治超办工作人员和个别领导长期驾驶执法车辆车辆悬挂假牌照上路执法,以权谋私、收黑钱、放黑车、严重超载车辆领导签字、少处罚、超载车辆放行,长期保送大型超限车辆收受黑钱通行。
超限超载靠目测 执法罚款靠签字
举报人说:三辆严重超限超载车辆、应该根据超载吨位处罚,领导收受黑钱说超载吨位是多少就按多少吨位处罚,签字签字放行。
举报人说:柳林县治超办带队人将超载车辆扣到沙场收受黑钱放行。
百姓受害 诉无门
举报人说:几年来执法人员上路执法开车悬挂假车牌执法、收受黑钱、我们多次举报、柳林县治超办领导是县纪检委的领导兼职,他们说我们单位没有这个车牌上路执法、无法查处。
举报人说:治超办执法人员上路执法靠和车托商量、收受车托黑钱、放走超载车。
四位记者采访柳林县治超办刘主任、他说:这事情我们几年前多次接到举报、让柳林县纪检委查处。
记者问:贵单位几年了执法车辆挂假牌上路执法你知道吗?了解三张放车罚款单银行交款流水单据?何时能查处结果呢?纪检委哪个部门调查的呢?
柳林县治超办刘主任说:挂假车牌知道,无可奉告、不知道。让记者到柳林县宣传部新闻办登记。
记者走出柳林县县委大门时,又被柳林县治超办办公室人员挡住去路说,领导让办公室领导接待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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