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考第一本来是一件让人高兴的事情,但不曾想,考第一也会酿成悲剧。
1月3日,安徽潜山市李女士反映,自己13岁的侄女月考全校第一,道法课100分,但却被班主任质疑提前买试卷,并安排自己侄女单独补考,结果补考的第二天,侄女就在池塘中溺亡。
而实际上根据女孩以往成绩,其经常考班级第一,只是未考过年级第一,而其补考后的成绩,道法课98分,也与100分相差无几,这也让网友纷纷疑惑起“老师质疑的理由是什么”?
根据女孩家属陈述,成绩揭晓当天溺亡女孩表现并无异常,之后其在QQ空间留言“考得好也怪我吗”,随即失踪,待再被发现时,悲剧已经发生。事发后校方没有任何表示。
对此,该校校长表示,目前尚未统一口径,而随后媒体根据家属提供的联系方式拨打了班主任电话,电话也一直未接通。由于该学生溺亡原因暂不确定,警方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此事一发生,许多网友联系其溺亡前的空间留言推测其溺亡大概率与“受了委屈”有关,继而开始主张要追究老师的法律责任;
有网友表示死因还未查清,说不定是自己不小心落水,还是待原因查明之后再发表意见;
也有网友表示,“老师质疑也是老师尽职尽责,并且为了这个原因轻生也太脆弱了”。
首先,的确,正如部分网友观点,孩子溺亡原因暂时不明,在法律层面,还是需得以客观事实为依据。
如果女孩只是想前往水边散心,却意外失足落水,那么我们很难将责任归咎于校方,更不该责怪孩子心理脆弱。
但若女孩真的是因为感觉“受了冤枉”而“选择自杀”,一切都只能归结为“小孩儿太脆弱”?老师的不当举动是否能在法律层面确认为原因?如果是,那老师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在法律层面,“自杀”是一种个人行为,在无第三人的帮助下,“自杀者”的死亡并不由他人直接导致,也不会有人会构成“故意杀人罪”或“过失致人死亡罪”等罪名。
但如果侮辱致他人死亡,那么侮辱者还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首先,侮辱是侵犯他人名誉权的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如果侮辱致对方自杀,属于是“侮辱造成严重后果”,还会涉嫌构成“侮辱罪”这一情节罪,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关键在于,“质疑令其补考”属不属于一种“侮辱”,如果算,那么这一“侮辱”又有没有上升到侵害女孩儿“名誉”的程度、又有没有到犯罪的程度?
名誉的核心是社会评价,因而一般来讲,“只有在行为人所实施的侮辱、诽谤等行为影响到社会公众对受害人的评价时,才能构成对名誉权的侵害”。
也就是说,对名誉贬损这种损害性后果的认定,必须看是否造成受害人的社会评价的降低。
在本案中,老师的做法并不妥当,虽未知其质疑理由,也并未广而告知,但是其未加以确认就单独找女孩儿进行补考的行为,对女孩在校园群体中的“名誉”的确会起到一定影响。
而“侮辱罪”则与民事层面的“侮辱行为”不同,侮辱罪的立案标准则是“涉嫌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的”。
民事层面无论施害者是故意还是过失,只要给被侵权人造成了“社会评价降低”的后果即可,而“侮辱罪”则需要情节严重,且要求施害者主观故意。
从这一层面来说,该老师虽然质疑地并不十分合理,但其主观目的并非针对该女孩进行恶意侮辱、刻意“逼死人”,也未曾追求该女孩儿的自杀后果。
因此,追究该老师的承担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是可以尝试的,但追究其刑事责任或许并不合适。
有人会认为,“现在小孩儿太脆弱,一点挫折都受不了”,从而将问题的焦点引到“孩子的心理健康问题”上去。
对此,笔者必须指出,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问题固然需要重视,但这次的悲剧问题更多地,到底是出在孩子身上,还是老师的不当行为上?
对于孩子,尤其是青春期正在成长的孩子而言,生命真的不是什么“大事”,孩子们懂得舍生取义、懂得诚实守信、懂得以死明志。
有时候,清白,尊严,理想,情感……这些东西的意义对于孩子来说更为重视。部分家长、老师奉为圭臬的传统所谓的“挫折教育”、“打击教育”,甚至“侮辱教育”真的容易适得其反。
孩子因受到父母、老师的“打骂”、“管教”而倍感“委屈”、“没有尊严”而轻生的案例实在太多,如前段时间一男生被母亲在学校走廊当众打耳光,随即其当母亲的面跳楼轻生。
我们总是希望孩子单纯、善良、聪明、勇敢,但又希望孩子能一夜长大、成熟懂事、世故圆滑、会来事能扛事,这并不现实。
在这种情况下,不顾及孩子的感受与心理需求、不反思自己的教育方法,反而批判孩子“心理怎么这么扛不住事”,这并不对。
目前事情并不明朗,但很多问题需要校方回答,比如:
为什么考的好了,就需要通过补考证明自己没有作弊?认为作弊的依据在哪里?安排重考的依据在哪里?校方的态度在哪里?...
只是面对此次事件,该校校长口中的“目前尚未统一口径”令人无奈又遗憾。笔者并不难猜最终统一的口径是什么,但万事皆有真相,希望一切都能够有所清明。
只是,希望不要再把一切的原因归结为“都是因为孩子心理太脆弱”了。毕竟,他们真的只是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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