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滨州市建设房地产有限公司向我网求助:2011年该公司经过正规招投标流程取得了滨州市高新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工程,工程建筑总面积为45025平方米,总高度100米。2014年12月30日工程竣工验收后,经滨州市高新区管委会委托指定的工程审计部门审计审定值2.097亿元。工程竣工审计完成后高新区管委会通过高新置业向滨州市建设房产共拨付1.6亿左右,但自2014年所欠4970万元工程尾款其中包含3700万左右民工工资均分文未予支付。
滨州高新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工程是滨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的标志性建筑和重要的科技企业创新孵化平台,对加快高新区发展和招商引资发挥着重要作用,此工程也是高新区的重大基础设施、民生、形象工程,为此,滨州市高新区管委会与滨州市建设房地产有限公司签订了该项目代建施工合同,并以高新区600亩建设用地按26万元每亩的价格抵顶代建工程款,2011年10月12日此工程正式开工建设,根据双方合同约定该工程由建设房产投资、高新区政府管理的模式开工,建设房产成立了以公司高管牵头精干的项目管理班子,严把工程质量、严把材料进场关予2014年12月30日顺利竣工验收,该工程被评为“泰山杯”工程。
该工程竣工验收后,滨州高新区抵顶的600亩土地以没有土地指标为由收回,但实际情况已挂牌出让。在这种情况下建设房产未向高新区政府收取开发管理费也未计投资利息,更谈不上企业利润,而承担的财务成本多达5500多万元。自2014年12月竣工已经6年多时间,滨州高新区政府仍欠建设房产4970万元。
自此建设房产背上了沉重的包袱,几年来,建设房产多次到高新区管委会申请尾款拨付均催要无果,而建设房产一方面讨债一方面还要面对拖欠的工程款、材料费及民工工资,致使企业雪上加霜,每天还要安抚登门要账的施工、供材单位。
几年来,高新区领导换了一任又一任,至今没有哪个领导对该工程还款拿出明确态度,现任高新区管委会刘书记对拖欠工程款颇为重视,建设房产多次联系到刘书记,但仍未对该欠款做出明确还款决定。
中共中央、国务院三令五申要求各地人民政府清理各种欠款,特别是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杜绝安全隐患和造成不必要的群体事件发生,而当前一些地方官员为了个人政绩“新官不理旧账”的现象普遍存在,已严重损害了政府信用,也影响了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政府诚信是社会诚信的基石,应当是公众诚信的楷模,如果政府诚信出现危机,那么作为社会管理者不仅让政府管理中的成本增加,更容易引发群体效仿的社会消极作用,危及整个社会的信用体系,从而造成社会的不安定。一旦形成诉讼,不仅会影响到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还会造成政府更大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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