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日起,《退役军人保障法》将正式实施,自主择业安置方式同时退出军转舞台。自此,这种安置方式也将成为一个历史概念,自主人将只有减量,再无增量。随时光流逝,这个群体也将逐渐湮灭在历史长河中……但,这是一个不应被忘却的群体。让我们再一起回顾一下吧
一、自主择业干部是怎么来的?
“自主择业”这种安置方式,在我军历史上属于首次。任何改革都是因形势发展需要而进行的,都是事物发展遇到新情况、新问题而采取的重大举措。
解放战争以来,我军对军转干部主要采取计划安置方式。战争期间,走到哪里,打到哪里,建到哪里。当时,地方干部极度匮乏,而军队干部经战争磨砺,综合素质较高。所以,很多军官就地转业,担负起领导地方建设的重任。
解放后,我国长期实行计划经济。国家干部作为重要的人力资源,都是由组织统一调配。所以,军转干部在安置上没有突出的矛盾和困难。
但是,改革开放以后,随着市场经济深入发展,军转安置矛盾开始凸显。这最终导致了自主择业政策的产生和咱们自主人的出世。
安排军转干部到企业工作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一条重要安置渠道。但随着国企改革地推进,大量企业推向市场。这直接导致企业安置之路收窄,政府安置压力日益增大。
1997年,我国宣布:在80年代裁减军队总额 100 万基础上,将在三年内再裁减军队员额 50 万。为了缓解政府安置的巨大压力,2001年国家出台了中发[2001]3号文件,规定了一种全新的退役军官安置方式,这就是自主择业。
这一政策推行近20年来,共安置退役军官近30万人,极大缓解了各级政府压力,促进了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
由这段军转干部安置“简史”可以看出,自主择业安置方式是国家形势发展的产物,是缓解政府巨大安置压力的有力举措。军官选择自主择业安置方式,为政府部门空出了若干科、处、厅级干部岗位,避免了机构臃肿,确保了人力资源的科学配置。客观上,也大大减轻了党政机关干部在晋职晋级上的竞争压力。这应该是自主择业干部为党委、政府在人力资源建设方面做出的重大贡献。
二、自主择业干部是什么人?
他们曾是我军的师团营级干部。按照法规,只有军龄满20年的营级干部或不受军龄限制的师团级干部才有资格选择自主择业(军改期间放宽到18年)。可以说,他们绝大部分是部队的中级指挥员,是部队建设的骨干和中坚力量。他们把二、三十年的青春和热血奉献给了祖国的国防事业。他们现在大部分仍是相应军衔的预备役军官。
他们是参加过战争、执行过重大任务的群体。和平建设时期,30万自主择业干部是部队建设的“领头羊”和“拓荒牛”。在战争或重大灾难来临时,他们又是身先士卒的“一线指挥员”。在自主群体当中,有的同志参加过对越自卫还击作战,有的参加过新疆、西藏反恐维稳,有的参加过“九八”抗洪、汶川抗震、玉树抢险……等等。共和国的和平安宁凝聚着他们的心血和汗水、奉献和牺牲。
他们现在的确切身份是国家干部。中发【2001】3号文件第三、四条明确:国家对军队转业干部实行计划分配和自主择业相结合的方式安置。军队转业干部是党和国家干部队伍的组成部分,是重要的人才资源,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军队转业干部为国防事业、军队建设作出了牺牲和贡献,应当受到国家和社会的尊重、优待。
可以说,中发【2001】3号文件非常明确地表明自主择业的军转干部始终保持原职务等级国家干部的身份地位。文件第42条明确,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享受安置地相应职务等级退休干部的有关政治待遇”;第38、39条明确,按照职务、军衔、军龄、立功受奖、特殊补贴情况,国家给予发放退役金保障。并且具体规定了住房、医疗等社会保障问题。
三、响应领袖号召,切实使退役军人群体合法权益受到保护
领袖说:“谁是最可爱的人?不要让英雄既流血又流泪,让军人受到尊崇,这是最基本的,这个要保障。”
要使改革开放成果更好地惠及退役军人群体。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我国综合国力不断增强,已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国家要使改革开放成果惠及全体人民,更要惠及退役军人这个特殊群体。毕竟他们曾经用青春和热血捍卫了祖国的和平安宁。我认为,提高退役军人的待遇。一要尊重历史。要着眼于不同军人群体的历史贡献。二要着眼现实。要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相衔接。三要依据法规。不同的群体在待遇保障上,都结合不同的历史时期有不同的规定。要随着社会的发展,不断改革完善。这种改革只能在原有基础上“越改越好”,而不是相反。只有这样,才能使退役军人群体的生活跟上时代步伐,从而体现领袖倡导的“尊崇”。
要确保自主择业干部群体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近年来,“自主人年轻不干活,还拿那么多钱”等不正常言论在各层次流转,误导了人们的思想。我在上段表达过,衷心希望退役军人所有群体都能享受到改革开放的红利,大家的待遇在历史、现实、法规的基础上都越来越好,都能得到“尊崇”。自主择业干部的经济待遇、政治待遇是党中央依据形势任务、自主择业干部群体的贡献,以法规形式明确的,应该得到保护!随着综合国力的增强和社会经济的发展,理应向更好的方向改善!
总之,我国是党领导下的法制化国家,各级要牢固确立依法治国理念,立法要科学,要严密,要严谨,执法要严肃,要严格,要坚持依法行政,使“中央三号文件”明确的自主择业干部的经济、政治等待遇得到有效延续,切实尊重历史、尊重法制,切实维护好法制的权威,维护好党中央和领袖的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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