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联盟”到底存在不存在,该如何应对呢?实际上,HR作为企业主设置的专门用来管理/对付员工的部门,一直在想方设法提高资本的效率,尤其在降低人力资源的成本和使用风险方面。
但是,传统思维让广大求职者以及职场人士,都去听从HR的建议和指导方向,这也是误导。我坚持了近二十年来说这个道理,但我的影响有限,好在终于在最近一两年内很多人终于识别出来了这个真知。
不去细究这些了,但我们要知道,HR是我们求职者包括在职人士的对手,说重了就是敌人。他们各种方法去应对甚至算计我们,就在这个年底,已经很多群友和读者被他们辞退、吓唬、赶走等等,平时他们也不傻,也在看市场上那些反HR的套路。
从大的方面来讲,HR们早就在想更多的方法来牵制甚至钳制求职者,他们甚至想联合起来。国内最早的实际上是在2000年前后,台企在大陆沿海的企业,他们形成了一个离职员工“黑名单”,在我这里离职或者有不良记录的,到你那边坚决不录用。
后来这二十年,就各种黑名单,有些HR也用“拉你进黑名单”来吓唬、逼退有异议的员工。
其实这种黑名单本身就不存在,也难以为继。
在国家和法律层面,这是不被允许的。包括最近吵得很厉害的“HR联盟”,也不过是HR或者说企业主想的一个新主意,为了限制员工的跳槽,其实这是老酒新喝而已。
在这二十年内,又有第三方背景调查的出现,这是模仿的国外,这是对的,求职者本该诚信。
但是求职者并没有调查企业的手段,这里是个巨大的空缺。
接着,某一两个企业之间可以秘密签订互不挖人的企业竞业协议,然后也可以在员工的离职协议中加入竞业条款,这就是员工竞业协议。
现在变本加厉,准备联合起来继续禁锢求职者。
我们就在微信中搜索“HR联盟”,其实已经有了很多,只是主要还不是这次的据说为了限制员工流动、不良行为、建立黑名单而服务。
但是,至今,我告诉大家,就我们所说的BAT,这三家之间应该是没有这种彼此不挖人的协议或者联合起来的员工黑名单的。因为这三家我们有很多群友互相跳来跳去,这就是证明。
之前也听说日本有大企业之间的这种A公司和B公司联合的情况,为了限制员工利用双边的工资抬价。
再看美国,美国巨头这方面早就尝试过,2014年,苹果、谷歌、英特尔和Adobe就签订了一个互相不挖人的协议,这类似一个小的HR联盟。但老美的工人比较团结,这些公司中有差不多64000名员工,联名上诉,一起找了专业的律师,起诉了这四个雇主。
你猜结果怎么样?
这些员工最终赢得了这场官司的胜利,这四家公司被处以4.1亿美金的天价罚款。
可见,这招在美国行不通。
在国内呢?
国内目前,还没有几个地方的企业敢这么搞过,但是这方面监管确实是个漏洞,还没防止的方法,所以很多求职者很担心。
此外,小行业内秘密的HR联盟,可能会有,但不敢明着来。
当然,也会有些帮凶,到处在帮助企业和HR,但是,这种完全从禁锢员工并建立黑名单的角度出发的HR联盟,还是第一次这么甚嚣尘上。
你想想看,你在当地,被辞退时跟领导和HR闹得不愉快,你仲裁、起诉公司了,回头HR就将你列入黑名单,当地企业就不再录用你了,你连面试的机会都没有,这就细思极恐了。
这种HR联盟,再配合他们的联盟软件,对于员工的简历造假记录、业绩表现、对待领导的态度、薪资、跳槽次数和明细、奖惩记录,等等,都会有详细的记录,这就类似对你的求职随时宣判死刑了你却还不知道。
确实让人背后一凉。
美国有监管,国内应该很快也会补上这个监管缺口,HR联盟是搞不起来的。这个社会毕竟不是资本家完全说了算的,更不是少数几家企业主想做就能成的。
但是,我这里提醒大家,几家企业确实暂时可以联合起来搞个什么HR联盟,你先别担心,伺机而动即可,也等待形势逐渐明朗、政策慢慢到位,你特么的自己别去搞个打工人联盟或者啥工人维权联盟,这方面我们有工会来做,那是机关单位了。
除此,我们还有劳动和保障部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仲裁委员会和法庭,等等,你别瞎弄。
尤其刚毕业的同学不懂,这里会触犯天条,要格外注意。古代就如此,凡事牵涉到要合众连横的,都是大事。你别因小失大。不能延申,看懂即可。
所以,对于啥HR联盟,大家放心,基本翻不了大浪,行不成气候,最后还会被拍在沙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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