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节选自《痴男怨女问沈爷》,作者沈宏非。作者已授权在网易新闻平台连载发布,欢迎关注,禁止随意转载。】
原标题《找妈的、找抽的以及找妈抽的》
我和男友相恋三年,都在深圳工作,半年前,他妈妈过来,带着他表妹,在我们租的房子里住了三个月,从不做饭的我,竟然也每天下班买菜回家做饭,我觉得自己有努力地和她们相处,但貌似人家并不领情。直到他妈妈离开后的第二天,他的表妹跟我讲,他妈妈不喜欢我,临上飞机时,逼着他跟我分手,还要他当场承诺。简直晴天霹雳,我哭了一天。我太傻了,完全没有看出端倪,他也从来没有跟我提过他妈妈不满意我,还打死不承认他妈妈逼他跟我分手,为此我们大吵,他每天喝酒,在我面前哭,责备我为什么不能装得乖一点,都是我的错。他是一个大孝子,加上他妈妈有心脏病,而且他妈妈竟然跟他说,是我赶她回老家,原本她还想待几个月。天啦,我并没有说这样的话,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要这么讲。因为这事,我们的感情大不如前,更多的就是争吵。后来他说需要冷静一下,于是我就搬出来了。开始他还常来看我,直到后来才明确跟我说,我们已经不可能了。
我不想失去他,我确定自己内心里真实的想法。以后我可能再也碰不到对我这么好的男人了,很难去爱上一个人,当初他追了我几个月我才正式跟他交往,他一直毫无保留地对我好。我不想失去!我该怎么做?
这位怨女,首先,我要狠狠地表扬你一下。自本栏开张以来,像你这样能够“确定自己内心里真实的想法”的苦主,貌似还是第一次读到。更多的,都是完全不知道自己到底要什么以及不要什么的糊涂虫。就凭这,老汉我今番就决定从丹田里提出一口真气,把你的混蛋男友和他妈以及他妈的不是好好数落一顿,帮你出出这口鸟气。
不是我谬奖,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妇德而论,像你这种从来不做饭的人,为了讨好男友他妈,“竟然也每天下班后买菜回家做饭”,这境界,即便够不上二十四孝里的割肉孝母,至少也等同于卧冰求鲤那个级别了。搁古代,足够给你在你家小区门口立个“贤良淑德”的青石大牌坊。对你男友他妈,你绝对是已经做到了仁至义尽,遑论你还是没过门的,更遑论这还不是住在他家的祖宅里,那房子是租来的,还有你出的一半钱。不满意?凭什么?!
这家人,你是斗不过的。这三个脑子分别被不同材质的门板夹过的坑爹组合,他们就是合起来变着法儿地欺负你。他妈,使的是阴招,当面不说,背后下毒;她儿,出的是昏招,背后认怂,当面不认。不知道?他能不知道么?就算他妈当时只跟他表妹说了而且没有CC给他,但是当他从你嘴里得知以后,就不能去和他妈查证并对质一下么?不敢认,还一股脑把错误都归咎于你,自己啥都不干,就会喝酒流泪博同情。这种丧失了“确定自己内心里真实的想法”之基本能力的废柴,完全不知道自己要什么。他要是真的像他说的或者像你说的那么爱你,就应该自己出面去摆平自己的妈,喝酒啊痛哭啊什么的,这样的苦情戏,也不是完全不能演,只是他的观众,从头到底应该就只有他们家老太太一人,丫这是跑错了码头,进错了场子,搞错了观众。找妈的是他,找抽的也是他。
除了他、他妈,还有他那个在你们仨之间负责传话的表妹,依我看,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如果他算是文艺青年,他妈算是普通中老年,她就是一二逼表妹。我甚至怀疑,他妈是不是在他儿子还穿开裆裤的时候就把这表妹许配给他了。当然,要是真有这事,他可能是真不知道,知道的只有他妈和他表妹——要知道,在这个故事里,能够“确定自己内心里真实的想法”的角色,除了你,还有这俩。
因此,面对这一家子各怀鬼胎的极品二货,与其问我“我该怎么做”,不如自问:“我还能做什么?”其实,两种不同的问法,答案也都是殊途同归:跟丫分!既然都搬出来了,就把回迁这念头断了;既然都出走了,就别再做回归的打算。你要抱定“视归如死”的决心,早走早托生,没什么好啰嗦的。
最后也要骂你几句——不是为了以示公允,而是我实在骂得刹不住车了,惯性使然。你说,“或许以后我再也碰不到对我这么好的男人了。”这叫什么话?这种昏话,也就是自我麻醉一下罢了,很快,你就会把他忘掉的,直到像忘记初中时背得滚瓜烂熟的化学元素周期表那样忘得一干二净。男人,天底下多了去了,不管有妈的没妈的,你就差他这一个么?再说,他这就叫“毫无保留地对你好”?我呸!就算他对你“毫无保留”,但他同时也保留了“毫无保留”地对他妈好以及保留了在你和他妈之间劈腿的权利;还有,“当初他追了我几个月我才正式跟他交往”,这就值得你感动值得你不舍了?追几个月算什么?笑话!旧社会,上海滩凡是有点职业道德的性工作者,通常要让顾客们年中无休地苦苦追上一年,方才赏给丫们一亲芳泽的机会。要照你说的,追了几个月就算情圣就算真爱,那些姊姊妹妹也就无需等到五零年才让新社会来拯救来改造了,至少在辛亥革命之后的十二个月里,就该从火坑里站起来跳出来集体从良了。
不要被各种自说自话而自说自话地感动了,再这样下去,这个烂故事里得心脏病的女人,他妈的恐怕就不止他妈了。
骂娘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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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鞠躬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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