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的相关处理意见,父母还在世的时候,部分子女作出放弃继承权的,这是无效的。
也就是说,一旦父母去世后,部分子女还是有继承权的,依然可以继承父母的财产。
但是,如果在分家析产过程中,部分子女放弃继承是以其他人赡养父母、养老送终为条件的话,这种放弃继承就是有效的。
比如,父母有三个子女,家里人签署了协议,两个子女明确表示放弃继承,老人由老大赡养,财产也都给老大,事实上大家也是这样操作的,那么这种情况下,父母去世了,财产就都是老大继承,而另外两个子女就没有继承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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