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大学时,同寝有一个内蒙古女生,给我讲草原的美食趣事:蒙古人很好客,有一人出门啥都不带,就背了一只羊腿出门,天黑了,在一个蒙古包投宿,主人把这人背上的羊腿卸下来,又杀了一只羊,请这个人吃酒喝肉。
第2天这人重新上路,主人重新给了他一只新羊腿,背上人在大草原上游荡了一大圈,回到家时,背上还背着一只羊腿,这只羊腿已经换过不知道多少回了。
这个故事后来在汪曾祺先生写的《手把肉》一文中看过。
蒙古人爱吃羊肉,从小到大吃惯了,几天不吃香得慌。和蒙古朋友一起去下馆子,点菜时他问的第1句就是:你们这儿有没有羊肉?一盘酱羊肉端上来,他直接白嘴吃将近一大盘 ,而其他人点的糖醋鱼、炒蔬菜,就没啥兴趣。
据说,羊肉最美味的做法是手把肉,把切成大块的羊肉,直接用白水煮。煮完后,一手把着一大块羊肉,一手用一柄刀割着吃,那滋味别提多美了。
蒙古人用刀吃肉很厉害,往往一大块肉吃完,骨头上的一根细肉丝儿,都剃得干干净净。牧民们对肉有一种敬重之心,认为糟蹋了,便是罪过。
手把肉讲究现杀、现煮、现吃,极为鲜嫩,没有丝毫膻味。过去吃手把肉,是不用配佐料,直接空口吃原味的,最多来一点盐蘸着吃。而现在吃手把肉,会配上一些佐料,如酱油、韭菜花之类的,丰富提味,既有鲜香,又有酱香和清香。
现在冬天到了,正是吃羊肉的好时节。朋友们,你吃过的最好吃的羊肉,是什么滋味的?是水煮、红烧还是爆炒呢?快来谈谈你的羊肉美食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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