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带货直播,还是才艺直播,
直播如今已成为一个新兴的业态受到普遍的关注。
然而,在百万带货量、千万观众的光鲜外表下,
未成年花巨资打赏主播的新闻
却常让人感到触目惊心。
日前,广电总局终于出手——禁止未成年用户直播打赏!
“熊孩子”案例,触目惊心!
最近,左女士因为女儿的事情非常苦恼。女儿前阶段因为上网课的原因,常需要手机提交作业,所以女儿接触手机的机会也多了。
有一天,左女士打算网购一些生活用品,没想到付款的时候突然显示余额不足,这让左女士感到很惊讶。平常也没什么大笔的开销,怎么卡里面就没钱了呢?查询了交易记录才发现自家的积蓄足足少了40万,支付宝里也被人消费了15万。就当他们准备报警时,女儿终于承认这钱是她花的。7天的时间里,她陆陆续续给几十个人打赏,一共花费了55万人民币。
有同样遭遇的还有赵先生,他怎么也没想到侄女在得知他的支付密码后,在九个月的时间内将九万多元积蓄,一点点地打赏给让她“感到温暖”的主播们。事发之后,赵先生与该平台客服多次沟通,希望能追回充值钱款,但各种程序让他焦头烂额。
9岁男孩刷父亲信用卡1.6万元为主播打赏;海南12岁小学生打赏主播花掉环卫工母亲4万元辛苦钱……近年来,熊孩子因打赏引发的问题还真不少,应当引起重视。
对未成年人直播打赏说不!
日前,国家广电总局出台了《关于加强网络秀场直播和电商直播管理的通知》,明确提出未成年人用户不得打赏,封禁未成年人用户的打赏功能,赢得网友一致点赞。
网络打赏行为的本质是什么?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打赏行为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可以视为赠与。《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直播观众将自己的个人财产通过打赏的形式无偿给予主播,主播通过表示感谢等方式欣然接受,符合赠与合同的构成。
然而,未成人认知和思维相对单纯,对于自己喜爱的直播主播,可能受到一点点煽动,就乖乖交钱了。
如果孩子是偷拿父母的储蓄打赏,根据合同法第51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相信知道自家“熊孩子”干出这种事来,一般情况下家长也不会追认。
如果孩子拿自己压岁钱打赏,根据《民法典》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由其法定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从以上两点来看,未成年人打赏的资金其实并不绝对为主播所拥有,家长在有确凿证据予以支持的情况下,有权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请求返还打赏款。
如今,又从国家层面对未成年人打赏明令禁止,的确是一件大快人心的事情。但最重要的,家长应尽到监管责任,如妥善保管一些支付平台密码、及时查看短信提醒、及时关注孩子使用手机情况、及时制止孩子支付付费项目等等,谨防“熊孩子”一时“手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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