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上午,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刘某国奸淫幼女案。依法以强奸罪判处刘某国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法院认为,被告人使用特别残忍手段奸淫年仅4岁的幼女,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8月29日晚,哈尔滨一名4岁女童失踪一夜,第二天被54岁男邻居刘某国送回家。刘某国将4岁女童周某某从家门口骗走一夜未归,女童父亲称孩子被送回时,全身多处受伤,裤子上有血迹,下体撕裂。12月1日,女童父亲称孩子目前仍在ICU治疗。
本律认为,判处一个罪犯死刑的最根本的依据应该是其潜在的社会危害性,而不是其犯罪行为是否已经造成他人死亡。比如,刘某国的犯罪行为虽然没有已经造成小女孩死亡,但行为极其恶劣,最重要的是此人的潜在社会危害性极大,故此应该判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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