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潞城交警大队依法查处一起无证驾驶逾期未检验车辆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当日上午,大队史回中队执勤民警在辖区设置卡点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8时16分许,一辆号牌为晋D*****的机动车驶入检查区。当执勤民警询问驾驶人是否有机动车驾驶证时,驾驶人承认没有驾驶证。,通过公安网系统查询执勤,民警发现该车还处于“逾期未年检”状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对其驾驶逾期未检验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给予罚款200元的处罚;对其无证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给予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2000元的处罚。
车辆逾期未检验本就害人害己,无证驾驶更是有害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在这里潞城交警提醒大家:车辆安全按期检,上路行驶需两证。车辆年检可以对车辆存在隐患进行及时处理,减少事故的发生,而先考证再上路更是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负责。
来源:潞城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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