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有位老朋友最近遇到了一件烦心事,原本做得好好的工作,突然一下变成了「临时工」。
他在一家单位,从毕业到现在已经工作了15年。原以为一切都很安稳,就算没有很大的出息,也可以做到退休。
可是,就在前段时间,他们公司决定将工作了15年以上的员工,全部定性为「临时聘用」的人员。
实际上工作15年的员工不是很多,刚好他算其一。
这么做的意图非常明显,无非就是想通过这种方式,变相的辞退掉一些工作时间偏长,年龄偏大的员工罢了。
直到这一刻,他才意识到,原来所谓的稳定是不存在的。年龄越大,危险也就越多。可单位现在这样决定,他自己似乎也无能为力。
可真的什么都做不了吗?不,他还是可以做些东西的,可以使自己现在不利的情况进行一些转变。
02
首先说来,就不存在所谓的定性为「临时聘用员工」这一说法。
作为一家公司的员工,要么是聘用制的,也就是属于公司自己的员工,签署劳动合同,要么就是临时工,通过第三方公司安排到这家公司来工作。
从企业的说法,大体可以看出,他是想要以三方的形式,将这些员工转包出去,只是工作地点工作内容没有发生转变,劳动的隶属关系发生了转变而已。
这么一说也就明白了,无非就是,他要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重新在公司的安排下,和第三方劳务公司签订新的劳动合同。
这显然是不合理的一件事情。
要说它能够合理,那也是在征得员工同意的基础上,给到员工相应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基础上,才能够称之为合理合法。
一旦员工拒绝,或者企业不赔付相关的劳动补偿金,就属于违法行为。
03
企业现在的行为,可以说是打得一手好算盘,但这只是他臆想出来的,毕竟员工都会有自己的想法,又怎么可能完全听命于公司,完全按照公司说的去做呢。
明知道这一行为,已经触及到了自己的合法利益,又有谁,明摆着会吃亏,还要去吃一次呢。
实际上,这种情况看似很愚蠢,但却是很多公司都在用的一种办法。
主要是很多员工,不知道这中间究竟发生了什么实质性的转变,于是也就在稀里糊涂当中上当受骗了。
现在已经知道实际情况是怎样的,那么完全能够收集相关的证据,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做出维护与保障。
想要让自己从正式员工变成临时工,那就在变更之前,先将需要赔付的劳动赔偿金,一分不少的,全部给到位。
至于给到位之后,究竟还要不要答应公司的要求,成为第三方的员工,那就完全看自己心情了。
毕竟已经和企业解除了劳动合同,企业也就没有任何权力,再对自己做出任何的行政命令。
归根结底来说,这件事情看似是企业掌握主动权,实际上有理的一方在员工。只是员工不清楚自己的利益保障点究竟在哪里,一旦清楚了,问题也就容易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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