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拉近了人们的距离,“友尽”的事情却分分钟发生。在永嘉一起“朋友圈闹战”,让小林与小江这对昔日闺蜜走上法庭。近日,永嘉法院桥头法庭开庭审理了该起人格权纠纷案件,促使双方诚恳道歉、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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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林和小江是大学好友。因皮具公司经营需要,小江请小林为其拍摄产品宣传照。本以为是昔日拍档再度合作,却意外酿成了一场纠纷。“你身材平板一样没有曲线……”小林在起诉状中描述,小江在帮忙拍摄宣传照期间,众目睽睽之下对自己的身材进行言语上的侮辱,话语十分“扎心”。随后小江又未经允许,擅自将拍摄的照片在微信朋友圈发布。之后双方由于人情往来又产生一些问题,矛盾再度升级,小江在朋友圈发布拍摄过程中的生图与p后成图对比照,并附“将你头型都p了,长什么样心理没数?让你看看什么是真丑……”等话语对其侮辱谩骂。
为维护自身的权益,认为肖像权、名誉权受侵的小林起诉到法院,要求小江在朋友圈赔礼道歉,恢复其名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
小林起诉之后,小江随即向法院提起反诉,并提出了同样的诉讼请求。小江承认自己平时讲话大大咧咧,可能会伤朋友的心,但在小林提出意见之后,自己已经删除朋友圈照片,之所以在朋友圈发言,是因为小林先在朋友圈发布了侮辱性言论,自己仅是出于反击。小江同时表示,愿意向小林道歉,但前提是对方也要道歉。在了解前因后果之后,经办法官联系双方当事人,向其释明法理,言明双方皆有过错,并声明朋友圈不是法外之地,网络平台不当言行会直接影响他人名誉,可能导致他人社会评价降低等不利后果。此外,法官双方又从情理角度娓娓道来,两人既是昔日闺蜜,也是工作拍档,此次契机正是两人阐明误会、打开心结的良好平台。在经办法官分头说法后,双方均认识到自己的过错,在随后的调解过程中态度诚恳、互谅互让,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小江表示,自己愿意在朋友圈为不当言行公开道歉。
至此,两多年闺蜜终化干戈为玉帛,一场朋友圈的“闹战”以和气道歉收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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