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凤文系中国知名财经评论员
为维护人民币法定货币地位和现金流通秩序,引导公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保护消费者权益,中国银行业协会于10月27日向银行业会员机构和社会各界发出倡议,包括维护人民币法定货币地位、鼓励人民币多元化支付方式和谐发展等。
近年来,随着科技快速发展,以移动支付为代表的数字金融服务已深度嵌入社会生活,在便利了交易与支付结算的同时,却也出现了一些新问题,突出表现为少数商户图方便只接受非现金支付、拒收人民币硬币甚至纸币,给部分消费者带来困扰。
现实生活中,商户等拒收现金,受到伤害的大多是老年人、低学历、低收入、退休人员以及农村地区的居民。受金融知识普及、手机覆盖情况及手机支付的掌握程度、视觉以及支付习惯的影响,这些人群仍然偏好于使用现金支付。有调研显示,我国60岁以上人群中使用电子支付的比例仅为50%左右,尤其是在数字化程度较高的城市中,老年人面临的“数字鸿沟”问题更加凸显。我国1999年已正式进入老龄社会,截至2019年年底,我国60周岁及以上人口约2.54亿人,占总人口的18.1%,预计2050年前后,该比例将达到34.9%。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我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地域差异大、城乡发展不平衡,尚有不少低学历者甚至是文盲,这些人群也很难使用非现金方式进行支付,如果拒收现金势必会给他们的生产生活带来困难,影响了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
《中国人民银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人民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都明确规定,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包括纸币和硬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债务和私人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2018年,人民银行曾就拒收现金问题开展了专项整治活动,并发布公告进一步重申,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告示等方式拒收现金,依法应当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的情形除外。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要求或者诱导其他单位和个人拒收或者采取歧视性措施排斥现金。
由此可见,中国银行业协会及时向银行业会员机构和社会各界发出倡议,共同维护人民币法定货币地位、鼓励人民币多元化支付方式和谐发展,不仅有利于维护人民币法定货币地位和现金流通秩序,而且更有利于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笔者认为,对于拒收现金行为,相关部门应该相互配合,依法进行综合治理。
从银行方面来讲,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严格执行《人民银行法》《人民币管理条例》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整治拒收现金的公告》的要求,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充分利用各类宣传渠道,主动参与人民币使用相关的宣教工作,积极引导各市场主体认真贯彻人民币现金管理法规,让全社会周知拒收人民币是一种违法行为,提高广大群众的认知度,提高商户遵纪守法意识,确保人民币现金的顺畅流通,依法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使用人民币现金的合法权益。
与此同时,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深化网点转型、助力提质增效,特别是在物理网点整合减少的过程中,要关注人民群众和老年人、残障人士等特殊群体以及广大农村地区客户群体的金融支付需求,在大力发展线上服务的同时,也要适当保留柜面服务和现金存取设施,保障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的权利,切实做好普惠金融服务工作。要通过开办老年金融知识培训班等方式,为老年人、低学历等人群送上相应的金融知识,消除“数字鸿沟”,帮助这些人群更好适应移动互联网和数字化时代。
对于商户来说,要依法合规经营,不能拒收或者采取歧视性措施排斥消费者使用现金支付。同时广大群众和消费者对于发现的拒收或者采取歧视性措施排斥现金的行为,要及时进行举报投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此外,人民银行、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加强合作,严厉查处拒收或者采取歧视性措施排斥现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并对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发挥处罚的震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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