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法庭“搬到”广场上,会带来怎样的效果?近日,如皋市人民法院假日广场法庭在当地安定广场上如期举行,该院搬经法庭法官现场主审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引来不少市民前来旁听。
原告诉称,2017年被告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其租赁给杭州一处工地的部分吊篮及相关设备私自转移出工地,至今未返还原告。后双方私下达成协议,被告确认私自转移的设备总价值45万元,并承诺将全部设备交还。因被告未能在约定期限内返还设备,原告诉至法院要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45万元。
庭审中,原告提供被告书写的退场单、协议、保管条等,用于证明案涉吊篮是被告从工地上拉走的,被告承诺限期返还吊篮等设备。双方围绕本案的争议焦点,举证质证,通过激烈的辩论,案件事实逐渐清晰。庭审结束后,因双方分歧较大,调解未果,议庭将进行合议后择日宣判。
之后,搬经法庭法官助理通过多个案例,向在场市民宣传讲解《民法典》,增强群众对民法典的理解和认知。法庭其他干警向现场群众发放了《民法典》宣传手册,并为市民提供现场法律咨询,普及与民法典相关的法律知识。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万承源 通讯员 沈高轩
校对 王菲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