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客户端10月17日消息,记者17日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近日,2018年“12.05”夹江3路公交车爆炸案犯罪二审被裁定即为核准以爆炸罪,判处原审被告人卢仕兵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限制减刑的刑事裁定。
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四川省乐山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卢仕兵犯爆炸罪一案,于2019年11月15日作出(2019)川11刑初30号刑事判决。原判认定,被告人卢仕兵犯爆炸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被告人卢仕兵限制减刑;对扣押在案的犯罪工具电钻、塑料盆、扳手、打火机等予以没收。卢仕兵上诉要求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根据上诉不加刑的基本原则,卢仕兵上诉要求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理由不能成立。原判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8年12月5日晚上8点,乐山市夹江县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称:5日下午5点31分,夹江县焉城镇一辆3路公交车行至迎春南路,因不明原因导致爆炸,车辆玻璃碎裂,17名人员受伤,现场无人员死亡。
两天后的18时30分左右,夹江县公安发布公告称:“12.05”夹江3路公交车爆炸案发生后,经缜密侦查和全力缉捕,12月7日下午17时许,犯罪嫌疑人卢仕兵在眉山市洪雅县三宝镇联合村被抓获归案。经初步审讯,卢仕兵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认定,2018年下半年,被告人卢仕兵因不满土地被占用的赔偿方案,加之个人及家庭原因,便对政府和社会产生不满,萌生了制造炸弹报复社会的念头。2018年11月下旬,被告人卢仕兵从捡到的鞭炮中提取火药和引线,并利用饭盒、钢筋、竹片、铁丝等物品制成炸弹。
根据判决文书,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四川省乐山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卢仕兵犯爆炸罪一案,于2019年11月15日作出(2019)川11刑初30号刑事判决。原审被告人卢仕兵不服,提出上诉。
原判认定,被告人卢仕兵犯爆炸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被告人卢仕兵限制减刑;对扣押在案的犯罪工具电钻、塑料盆、扳手、打火机等予以没收。卢仕兵上诉要求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其指定辩护人认为卢仕兵系初犯,认罪悔罪态度好,望从轻处罚。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卢仕兵无视国家法律,以爆炸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自制炸弹在公交车上实施爆炸,造成一人重伤二级、一人轻伤一级、七人轻伤二级、七人轻微伤,其余多名乘客一定程度受伤,公交车严重受损,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构成爆炸罪。
卢仕兵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系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原判鉴于卢仕兵具有坦白情节而对其判处死刑,不立即执行,量刑适当。根据上诉不加刑的基本原则,卢仕兵上诉要求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理由不能成立。
原判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八条之规定,本裁定即为核准以爆炸罪,判处原审被告人卢仕兵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限制减刑的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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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扫黑除恶方面有一个非常重要的新闻,来自重庆。
政知君从重庆市法院方面获悉,9月28日,重庆当年的“黑老大”王平被判了死刑!
这个人,2001年就潜逃国外,一直到18年后的2018年9月11日被抓获到案。他是重庆多起重大案件始作俑者。他还和那位被执行死刑的重庆市公安局原副局长文强关系匪浅。
慢慢来看。
枪战案、枪击案的始作俑者
王平,男,1959年出生于重庆一普通市民家庭,今年61岁,汉族,初中文化。
政知君了解到,他1987年曾因扰乱公共秩序被劳动教养三年。
解除劳教后又混迹社会,王平招揽刑满释放人员组成犯罪团伙,从事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1994年,为掩饰其违法犯罪活动所得以合法手段“洗钱”,注册成立“重庆王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995年前后,王平招揽手下帮其收账、“看场子”。
据官方披露,早年在重庆,王平实施了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敲诈勒索、赌博等犯罪活动。
他还是上世纪90年代重庆九龙坡区陈家坪汽车西站聚众斗殴案、渝中区朝千隧道枪战案、渝中区任根柱被枪击案等重大案件始作俑者,因其心狠手辣,在涉黑江湖呼风唤雨、无恶不作,知晓的人无不谈“王”色变。
法院审理查明,该犯罪组织通过参与成渝高速客运业务的经营以及有组织地实施敲诈勒索、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活动攫取巨额经济利益近1000万元!
同时,该组织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共造成2人死亡、3人重伤、2人轻伤、4人轻微伤的严重危害后果。
保护伞是文强
不妨来看更多的细节。
王平曾被认为是解放后重庆第一代黑社会的代表。《三联生活周刊》在2009年曾发文称,王平的发迹更多依靠了重庆直辖前后房地产的高速发展。
报道中提到,那时渝中区的旧房改造需要大量的拆迁,钉子户是影响开发商成本和进度的主要问题之一,打手职业就应运而生。
这篇名为《一个“黑社会典型”的重庆发家史》的文章,还介绍了1998年的朝千隧道枪案:
一家旅行社的两个股东发生纠纷时,其中一方找到王平,王平让自己手下的人与另一方在朝千隧道展开枪战。根据当时目击者描述,场面像极了香港的黑帮片,两辆车追击一辆铃木吉普,车身被数十颗子弹打中,隧道中一名乞丐还被误伤。
2001年,公安部开展第一次全国“打黑”行动,王平成为A级通缉犯。当时文强被公安部找去谈话,讯问他和王平的关系,文强的解释是培养“特情”。
还有一个细节值得关注。
多家媒体曾报道, 文强曾公开出席王平女儿的婚礼,还有人看到文强与王平在街上一起吃饭。“那一轮全国打黑的时候,文强把自己的亲信都放跑了”。
2009年10月,新华网曾刊发《重庆黑帮背后红白链条:部分警察成其最大保护伞》,也佐证了上述消息。
扫黑除恶后,对王平开展境外定向追逃
2001年王平外逃,此后一直没有归案。
重庆市委政法委称,警方曾多次组织对其追捕,但因王平具有很强反侦查意识,且外逃时携带大量资金,多次变更居住国(地),一直未被缉拿归案。
2018年,全国开始了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针对王平一案,重庆市公安局重新成立专案组,抽调精干警力全力侦办,重新梳理王平外逃线索,调整侦查方向,积极启动国际执法合作,对王平开展境外定向追逃。
据披露,专案组从王平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重大案件入手,梳理重要线索30余条,先后在重庆、四川、贵州等地抓获数十名涉案嫌疑人。
同时,围绕其涉及的客运市场、旅游行业及赌博场所等,全面调查取证,全力查找受害人、见证人近600人。
重庆市五中院称,被告人王平组织、领导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被告人王平作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领导者,不仅应当对其直接参与实施的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依法还应当按照其所组织、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最终,王平被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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